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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房养老”是否真可以养老?

  读者来电

  □记者 黄根根

  近日,市民苏先生打进热线电话,咨询什么是“以房养老”?可靠吗?

  什么是“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就是老人将拥有的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分权,处分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记者致电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支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以房养老”只在北京、上海、武汉和广州四个城市试点,满足孤寡、无子女、失独等特定群体老人的以房养老需求。

  百万房产每月可领多少?

  据了解,“以房养老”产品依据幸福人寿的产品费率表计算,以100万房产为例,男性和女性每月领到的钱不一样:60岁的男性,在办理后每个月未扣除相关费用只能拿到2514元;60岁的女性每月拿到的钱只有2082元。这个收入恒久不变,不受物价通胀影响。

  办理后想退保咋办?

  记者查询得知,老年人投保“以房养老”后,30天内退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失。

  “但如果老人在保单生效之后选择退保,将承担一定退保手续费及其他各类费用和损失赔偿。”该公司工作人员说,退保手续费为退保之前累积计息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的一定比例,第一年至第五年分别为10%、8%、5%、3%和1%,第六年及以后年度退保,不再收取退保手续费。如果在一定期限内老年人无法偿还,保险公司将对抵押房屋行使处分权,即出售(变卖)抵押房屋。

  在给老人发放养老金的过程中,保险公司会累计算出发放的总额,当老人过世时,由指定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做出选择。举例而言,比如老人共领取了300万元养老金,此时继承人可以选择将300万元退还给保险公司,解除房产质押,合同终止。另一种选择是继承人选择由保险公司处置房产,卖房收入假设为350万元,保险公司将多余的50万元返还继承人。

  ■短评

  “以房养老”普及尚需时日

  随着“老龄化”加速到来,养老金的缺口已经成为整个社会关心的问题,“以房养老”自今年3月试点以来,市场反应冷淡。究其原因,与中国传统的社会伦理不合。中国向来有遗产由子女继承的传统,而当下的老人,其辛苦一生积累的最大财富就是住房,为了自己养老而将住房抵押出去,无论对老人还是对子女都将造成难以弥补的情感挫伤。除此之外,养老更重要的是它还维系着人与人的情感交流。老人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后,固然需要人照顾,但同样不可缺少的是来自家庭成员,特别是子女的嘘寒问暖,这是保险公司无法精算更无法提供的重要内容。

  当然,“以房养老”在特定的老人群体中仍然具有推广价值。比如失独老人,“以房养老”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这部分老人的养老问题,目前与保险公司签约“以房养老”的,基本上就是失独老人。因此,“以房养老”应该关注失独老人,而不必成为向全社会推广的一种养老模式。


永康日报 楼市资讯 00014 2015-09-17 永康日报2015-09-1700016;永康日报2015-09-1700015;永康日报2015-09-1700017;11166;永康日报2015-09-1700018;永康日报2015-09-1700019 2 2015年09月1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