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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广而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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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和《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的有关规定,为检验我市防空警报的可靠性,提高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于9月18日15时至15时33分在我市进行例行性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范围

  市主城区、经济开发区、城西新区、芝英镇、古山镇、花街镇、象珠镇、石柱镇。

  二、试鸣信号

  预先警报信号(15:00-15: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信号(15:15-15:18):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信号(15:30-15:33):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

  永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和广播电台FM106.6兆赫同时插播防空警报信号。

  三、有关要求

  届时,请全市各单位、人民群众及过往人员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永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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