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各位意向购买永康市东城金城路888号(第1层)房产的购房者:
为了保障各位的权益不受损害,我行现对永康市东城金城路888号(第1层)房地产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该房地产已在我行设定最高额抵押担保,且现抵押权未注销。在抵押权未注销前,对前述房地产的分割销售属于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行为,在我行实现抵押权时,各位的购房行为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