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中
整治校车
□记者 施娟 通讯员 吕晓
本报讯 9月6日至9月15日,我市开展了第四波“打非治违”道路交通集中整治行动,行动重点是统一整治校车。
据了解,今年8月29日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车辆超员超速违法行为”纳入刑法约束,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意味着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载超速将构成犯罪,车主和管理人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