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交通运输管理所公告
永康市交通运输管理所在执法过程中依法扣留的各类车辆有220辆逾期未接受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各位车主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或车辆合法证明)及扣车凭证到我所(金城路1168号)接受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将视作无主车辆处理。
2015年9月7日
二轮摩托车(179辆):
浙GVB985、浙GPN828、贵CGL713、浙GLT919、浙GVL868、
浙GPX950、浙GVP936、浙GLW818、浙GPS766、浙GPY192、
浙AEV451、浙GVL220、贵JKG883、浙GVH318、浙GPZ681、
浙GVA500、浙GUH933、浙GV6611、浙GPP655、浙GPY795、
赣E038M8、无牌(银豹)、浙GVP186、浙GGM180、浙GVJ030、
浙GPZ787、浙GVG983、浙GVM595、浙GLX968、浙GUE368、浙GUQ407、浙GPV935、浙G8W189、浙GVB775、浙GPY321、
浙GVK283、浙GVH588、赣E4H910、浙GRR682、浙GPA138、
浙GVD707、浙GPX212、浙GPP769、浙GVF393、浙GVL650、
浙GPF307、浙GUH171、浙GPJ381、浙GVC015、浙GPJ233、
浙GPW076、无牌(雷鸟)、浙GVL316、浙GPQ877、浙GVL277、
浙FN306V、浙KGS118、浙GVJ672、渝HQ2966、浙GVM319、
浙GVJ977、浙GVK197、湘G9Z793、浙GPV078、浙GVL599、
浙GUA996、湘N96E11、贵DX0638、浙GPW877、浙GPA770、
浙GVA192、赣E81J09、浙GP J929、赣L76369、浙GVH929、
浙GVF678、浙GPD901、浙GVC963、浙GVJ909、浙GVL281、
赣D42V73、浙GPX763、浙GVE330、浙GLK520、浙GVL590、
浙GVH078、闽D4T507、浙GVB738、浙GPM953、浙KGU497、浙GVK738、浙GLT303、浙GVJ716、浙GVH598、浙GGP666、
浙GUJ110、浙GVB503、浙GVF395、浙KY8700、浙GVJ951、
浙KJS845、浙GG8162、浙GVF508、豫R98D97、浙GVE636、
浙GPY251、浙GVG577、浙GVL361、浙GVF187、浙GVH257、
浙GPV819、浙GPW087、浙GVF331、浙GVG270、浙GVF210、浙GPR516、浙GVJ920、浙GVA292、浙GA6369、赣E9F953、
浙GLB159、浙GUN626、无牌新锋锐、浙GVM716、浙GPE913、
浙GVA185、浙GPN621、贵EF6391、浙GPU263、浙GPQ588、
赣HD9719、浙GVK958、浙GVH265、浙GUF065、浙GVF173、
浙GUF541、浙GPY922、浙GVJ819、浙GPX052、浙GVC851、
浙GVE828、浙GLG526、浙GPM239、浙GPM525、浙GUQ236、赣E5B202、浙GVH193、赣HD2037、浙GPU587、浙GGV451、
浙GLB813、浙GVF781、贵ER6382、浙GGL691、浙GPK838、
浙GPZ387、鄂QY8646、浙GVA025、浙GPS515、浙GVG250、
浙GLV390、浙GVJ196、浙GGJ715、浙GPM715、浙GUC447、
浙GPE570、浙JHD776、浙GVB367、浙GVF866、浙GVF923、
浙GVD103、浙GVG963、无牌(南益)、浙GVG689、赣E3H293、浙GVB229、浙GVL258、浙GPN502、贵EF9777
正三轮摩托车:22辆
浙GFA679、晋MG8034、浙KGQ155、蒙A90771、鄂DPA636、
晋BG6336、晋BG4687、浙GGU722、鲁HUB810、苏CCY601、
鄂DPB487、浙GPP012、浙GPQ186、鄂H2W307、鄂RG2743、
无牌(五星)、晋BH0203、湘BV7897、晋JB7502、晋JB9153、
冀FPAW78、宁EA1115
电动三轮车:8辆
7座以下车辆:9辆
浙GP980B、浙GL0C38、浙GP201X、浙GJ0A53、浙GV967Y、
浙G589DV、浙GV731L、浙GVE38、粤SAE240
大客车:2辆
冀T50313、沪C19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