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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时政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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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企业自查申报工作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浙生态办发〔2015〕1号)、《金华市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金生态办函〔2015〕1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市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依法规范企业环保审批和验收各项手续,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企业自查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所有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具体为:

  1.未批先建: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包含建成并投产的)。

  2.未验先投:建设项目已经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的(包含未经试生产批准的)。

  二、申报形式

  企业应积极配合,开展自查,并主动向属地镇(街道、区)人民政府进行申报,申报表格可向属地镇(街道、区)人民政府申领,也可直接从永康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zjykepb.gov.cn)下载。 申报时间为2015年9月7日-9月14日。

  三、申报要求

  请各企业如实填写自查申报表,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属地镇(街道、区)人民政府申报,并抓紧进行整改。逾期未及时申报或漏报、瞒报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永康市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7日


永康日报 时政新闻 00002 2015-09-07 永康日报2015-09-0700022;永康日报2015-09-0700023 2 2015年09月0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