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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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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环保法治环境下的中小企业

  环境管理与执法

  今年是环保工作形势极为严峻的一年,也是工作任务异常艰巨、困难挑战前所未有的一年。市委、市政府以“谋事要实,造福一方”的郑重宣告,着力推动“两大生态”建设部署,积极打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社会生态,为“两美” 永康提供有力支撑,环保部门责无旁贷理应冲在第一线。

  永康是全国百强县市之一,永康经济发展贡献率,工业占了大头,工业企业在提供了经济发展积累的同时,同样也积累了不少环境污染问题。今年新《环保法》实施赋予的各种强化手段,给依法规范未能有效监管的大量中小企业和家庭作坊提供了有效突破口。解决好总量巨大的中小企业环境管理,对永康工业污染防控、城乡环境质量改善,还有新《环保法》实施后政府环境责任落实,都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为此我们组织了本次调研。

  1. 永康基本情况。

  永康环境容量不大,国土面积只有1049平方公里,人均水资源约为1540立方米,仅为浙江省和全国人均数的74%和63%,属严重缺水区域,全市平均过境水量仅2.86亿立方米。

  2014年,永康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51.4亿元,其中一、二、三次产业比例2.1:61.3:36.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18家,完成工业总产值907.1亿元,规模以下工业实现工业总产值392.0亿元。全市有工商注册企业5.9万多家,其中个体工商户4万多家。

  2. 环境治理情况。

  近两年,永康从本地现实环境出发,把水污染治理作为改善环境质量的突破口,全力推进“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开展了“华溪风暴”“铁腕治污”“黑臭河”沿岸企业专项整治、“利剑斩污”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格实施河段长责任制和镇(街道、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通报制度,完成化工行业整治,推进电镀行业整治,加强辐射安全监管,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淘汰黄标车及落后产能,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2014年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省考合格,日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67.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4.8dB(A)。

  今年1-7月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结果合格,五水共治考核5个断面主要污染指标较上年同期氨氮下降26.5%、总磷下降15.2%,工业集聚区下游的塔海断面消灭了持续5年的劣Ⅴ类水质;空气AQI优良率79.7%,PM2.5累计均值52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21.2%,目前排名全省47位;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4.9分贝,较去年略升0.1分贝,城市功能区噪声总合格率100%。

  一、永康基本情况和环境治理现状

  二、产业集聚下的中小企业环境管理与执法探索

  永康产业集聚度较高,“五金之都”“防盗门之都”“保温杯之都”“炊具之都”“休闲运动器材之都”等称号汇集永康,曾经的“浪潮经济”特色让永康深受其利其害——从经济到生态,环保部门一直琢磨的是如何在环境容量不足、环保能力不足的现状下尽力管好不出大的问题。如今政府简政放权全面深化改革,新《环保法》的实施赋予环保部门更多权力,这需要执行力去落实。以环境污染源头控制来说,这是一直以来比较薄弱的环节,近来自上而下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审批权限下放,但是就基层现实条件,决定了一些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很难“下基层”,更决定了基层必须依据本区域现状问题的解决去承担风险主动探索。

  1.基层执法力量薄弱问题短期难以得到改善。

  永康作为五金产业集聚区,企业众多,或多或少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投诉多是常态。监管力量短缺,使新《环保法》在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虚化、缺位问题,如:企业监管难以全面,目前重点企业实施了“3+1”管理模式,618家规上企业实行重点监控并建立起“一企一档”环保档案管理制度和环保信用评级制度,但监管难点的众多中小企业和家庭作坊这些“低、小、散”企业,涉及人员多、能力弱、环保意识不强,环保设施简陋运行率低,甚至没有环保设施,环境污染投诉率高,而且不少这类企业流动性大、隐蔽性强,就算查处了也很容易死灰复燃,最消耗执法力量;执法力度难以跟上后,惯常做法是组织定期排查行动、相关部门联动执法,虽然处理起来相应快一些,但容易形成一阵风的效果,引发逃避执法的侥幸心理;而高强度工作环境下面对形形色色管理服务对象和工作难题的环境稽查人员,难免容易出现疏漏和畏难情绪。

  2.环保队伍专业化水平亟待提升。

  永康环保队伍近年已有改善,但还大大滞后于实际需要,专业精湛的通才稀缺,教育培训力度和力量都不够,培训渠道和培训手段单一,时间也很少,执法管理人员工作繁重而忽略学习、被动学习,与现阶段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期待有较大差距。目前,审批制度改革权限下放,我们都清楚放下的更多是责任,若承接能力不能及时跟上做好对接衔接,对管理和执法工作研究不透,对新《环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缺乏融会贯通的深度理解,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题的能力不强,肯定会抵消新环保法的效用,影响环境执法效能。

  3.环境执法公众参与氛围营造任重道远。

  全民治水、全面治气大环境下,公众环保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但总的来说对政府、对他人要求提高得多,还有很大一部分人未充分认识到自己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把环境执法与经济发展和生活改善对立起来,没有真正理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片面强调企业困难、眼前利益,不及时履行环保手续、不按要求建设使用环保设施,甚至逃避、干扰、阻碍环境执法,不懂环保法律法规也不关心了解,甚至对相应的服务性宣传敷衍推托只因无关眼前利益等等,这就需要我们加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契合度。但目前环保部门因为宣传平台和力量局限,在宣传的丰富性、可观性、吸引力方面还需极大提高,发挥好新闻舆论监督及公众互动引导作用。当然,更有效的提高还有执法人员如何在执法过程中善于向违法违规企业进行宣传、如何替企业把脉看病解除病灶、如何让不合法的企业变为合法、如何避免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为此,我们进行了系列管理规范化探索:

  1.增强基层监管力量,提升环境管理和执法能力。

  创新谋划、加减法并用、尽力通过整合来提升环境执法力量。

  一是理顺工作机制,在“五水共治”框架下推进镇(街道、区)一级力量向生态环境保护转移,建立环保与镇(街道、区)相对独立又紧密合作的工作新机制。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在尽力挖掘内部潜能和提高作风效能的基础上,也参考公安等部门招录部分临时编制环境执法协管力量,新《环保法》提供了环境执法的新手段,也带来了新挑战,如设施设备的查封扣押权,增强了环境执法的刚性,也相应加大了执法的阻力,必须同时增强环保执法力量,建立起新的执法模式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引进第三方检测机构,弥补当前环境监测力量不足,对主要河流所有排污口进行专项调查和后续监测监控,以便准确判断污染源和污染因子动态变化,为区域环境管理和各镇街区治水提供技术支持。

  四是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执法管理工作机制,要求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及工业集聚区配备必要的环境协管人员,对内则强化执法能力保障,建立学习小组制度、考试制度,多形式多层次组织执法人员系统学习、研究,交流各种疑难执法问题的解决,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难题的能力。

  (下转第12版)


永康日报 特别报道 00011 2015-08-25 永康日报2015-08-2500006;永康日报2015-08-2500010;永康日报2015-08-2500011;永康日报2015-08-2500009;永康日报2015-08-2500008;永康日报2015-08-2500007;永康日报2015-08-2500012;永康日报2015-08-2500013;永康日报2015-08-2500014;永康日报2015-08-2500005 2 2015年08月2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