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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特别报道

新环保法治环境下的中小企业环境管理与执法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环保工作支撑平台。

  全方位、多形式加强环保宣传教育,以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为基础,通过公布污染企业名单、推动企业公开环境信息、公开曝光环境污染事件、有奖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公众参与等方式,聚合全社会环保参与力量,使环境保护得到更广泛的社会支持。就本系统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加强环境宣传教育:

  一是针对性的面对面宣传教育,班子主要面向党政领导、部门负责人和有代表性的企业主,执法和管理人员面向各自负责的工作和服务对象,把宣传与日常执法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二是做好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法律、案例、典型示范诠释,建立短信、微信政务平台,以持续“滴灌”的形式向不同群体发送环保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最新做法,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执法氛围。

  三是正能量导向,宣扬各级各单位领导层面的环境法治意识、具体生态保护行动;以荣誉心激励企业和市民环保参与行为;丰富公众环境监督形式,健全完善环保听证、社会公示、环境信访、环境举报、环保志愿者、义务监督员和“12369”环保热线等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监督环保工作;加强企业环保监督员、农村环保监管员队伍建设;开设新闻媒体环境违法行为曝光栏,健全环境舆论回应机制,及时处理和回应新闻媒体披露出来的问题;建立环境信访预警机制和隐患排查制度。

  3.主动做好服务,立足大局进行统筹谋划。

  无论治水、治气、城乡公共环境建设还是企业环保管理,都不是单一、独立的环节,综合解决才会有效。目前文明城市建设、生态市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森林城市建设,还有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国家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等等,都与生态环保密切关联,我们要做的就是“拿来主义”, “拿过来”谋划如何就职责做好服务、配合。只要与环境保护相关,我们必须主动服务、主动“掺和”,把问题、分析、做法摆上桌面沟通、商讨,综合协调解决生态环保工作及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环境执法工作思路,只要环境监管强化了,环境质量在改善,谁做不重要,谁成绩大更不重要,有实效就行,政府部门工作的“泛环保化”,是地方百姓的福音。

  举几个例子:今年古山镇结合小城市建设抓“三治”促“四化”,投资近3亿元全覆盖推进工业区、集镇、农村、河道、道路污水管网建设,取缔256家喷塑等污染企业,立案查处30件偷排、私自小冶炼等行为,拆除华溪古山段两侧涉水违建包括临溪小餐饮2.4万平方米,投资近亿元启动全域垃圾减量化处理工程;经济开发区启动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引导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行业技术升级激励机制,推进企业层面生态化改造,上半年完成企业排污设施和排污情况检查640家;发改、经信等部门推动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建立的核心指标资源产出率统计核算体系已通过国家认证,4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进“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改提升,市财政拨付1090.8万元鼓励“低小散”铸造企业主动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从更高层面化解了不少中小企业环保问题、投诉纠纷,这就是党委政府领导下大环保工作框架的效果。

  1.制度是保障。

  制度是约束,也是通向目标的支撑。如“河段长”工作制的完善是治水成效的根本保障,“河段长”“河道警长”“联系部门”三大力量的全配套全覆盖,是形成治水合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切实保障。仅今年上半年,各镇(街道、区)就召开河长工作例会101次,开展河道巡查1094次,从民心示范、工作推进、实际成效方面都是我们推进各项环保工作的模板。对中小企业环境管理与执法制度建设的探索,虽然责任大且有不确定性,但我们相信“磨刀不误砍柴工”,将继续完善并持续推进。

  2.思路很重要。

  这句话知易行难,需要成员间的共识、学识、沟通、配合,才能形成接地气、通人心、善作为的明确思路。新形势、新常态、新问题,不能用老脑筋、老眼光、老办法对付,破茧才能成蝶,破旧才能立新,思路一转变,一些难题就有可能豁然而解,环保部门一定要在实践中练准眼光,研判形势,积极寻找应对当前困难和挑战的新思路、新方法。

  3.事在人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环保问题。

  中小企业容纳了最多的社会就业,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在环境保护新常态下,我们环保工作者理应主动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环保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借势发力,在抓改革、抓法治、抓治水的大背景下,及时调整环境执法工作思路,强化环境监管,将环境执法与服务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设法规范一大批,更有力惩戒少部分,做到查治并举,疏堵结合,才是环境保护管理的有效途径。

  二是借力整合,通过各类目的明确的专项整治和创建工作,整合相关部门与基层工作目标,全社会共同发力整治群众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如铸造行业“低小散”整治提升、河南村工业小区置换整治,等等,转换思路化解环境违法问题。

  三是双管齐下,在用铁腕手段整治环境违法企业的同时,注重强化微观服务,毕竟很大部分中小企业环境违法问题源于技术、能力的匮乏,我们将落实专业力量帮助企业寻找解决污染治理难题的办法,推动企业实现绿色发展。

  三、以新环保法创新区域环境执法管理新常态

  1.依法筑实环境执法管理基础。

  永康5.9万多家工商注册企业中,工业企业1.6万余家,这是环保执法管理的重点。解决这些企业环保审批率低、“三同时”执行率低、排污许可证发放率低这“三低”,是环境监管到位的前提,让更多的企业环保程序合法,则是源头控制的基础。依据新环保法提供的明确管理要求,上半年我们主要着力协调解决由于不同法律法规交叉重叠、部门配合不足导致的小规模企业难以立项,因此不能走环评报批程序形成的环境违法问题,让部分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合法化,打通环境规范管理的瓶颈。

  2.准确明晰职责定位重点突破。

  主动做好环境管理转型,履行好环保部门主要职责,以主动参谋、参与的形式履行环保工作统一监督管理职责,尽力将责任分解到位、履职监督到位、压力传递到位,快、准、稳、狠制造正向驱动力。聚焦重点监管好工业企业,依法对工业企业实施分类环保许可、监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牵头解决工业固废消解等共有难题,强化环保与公、检、法、纪等部门联动,形成环境保护“行政、司法、纪检”三责并举执法新常态。以从严落实新环保法为抓手,重点查处新法涉及的“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等环境违法行为。今年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2849家,关停取缔78家,立案72家,处罚额950万元,启动查封扣押程序案件7起,对28家违法排污企业启动按日计罚程序,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案件4起,对77家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企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电视《环保曝光台》曝光环境违法企业20家,在永康日报上对今年以来处罚的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信息公开。

  3.抓牢规范控制污染源这个牛鼻子。

  开展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行动,“豁免一批、注销一批、补办一批、验收一批”,以建设项目规范促环境管理规范。分两块执行,一块针对已审批但未验收项目即违法“三同时”制度项目,主要由环保局实施;另一块主要针对未批先建、未批先投项目即违法环评制度项目,此块清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清查工作任务落实到乡镇。目前已全面梳理了2002年环保局建局以来经环评审批但未验收的工业企业项目名单共1910个,全局分15个清查小组分乡镇进行全面清查落实,分类施策、分类指导,明确整改内容及整改期限。

  截至7月底,316个已审批但停止生产且今后不再实施的项目将进行销号处理,补办环评审批手续项目55个,验收项目22个,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和验收告知书345份。扩大环评审批豁免范围,除列入省第一、二批免办环评审批项目,《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列部分免办环评审批项目,分类简化验收工作程序,探索建立“属地管理”模式环评审批制度和监管体系。规范后腾出力量集中于强化“三同时”跟踪监察和执法后督查。

  4.通过整合创新优化环境执法管理。

  加强内部整合,将麻烦与困难留给自己,将效率与方便留给企业,从中小企业规范入手尝试推行企业环境保护“一证式”管理。

  对内,分科室单位进行内部整合与创新:行政审批科在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专项行动中反复调研探索,促使《关于永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制管理试行办法》出台,分期分类规范,按新环保法加快环保审批,以期创新性解决我市大量中小企业环保许可合法化问题;环境监察大队建立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全过程监察模式,强化“三同时”执法,以期解决占工业企业数大头的中小企业环境监管不到位问题;环保监测站通过清单式管理运作精细管理、精准管理以提质增效,等等。

  对外,强化利益调节机制,做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通过税收、信贷、补贴等经济杠杆激励和约束企业,全面公开依法征缴排污费;完善企业环境保护信用体系,有效整合企业环保守法情况核查及各类认证信息并纳入政府和金融机构信用信息平台,使环境守信企业在市场准入、公共服务、贷款授信等方面得到更多优惠和便利,失信企业受到多重限制;加强企业环保社会责任制度建设,积极推行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通过引导企业设置环境管理总监和环境监督员岗位,强化企业内部环境管理,规范企业环保行为。

  四、启示与展望

  (上接第11版)

  (市环保局课题调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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