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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了再报”守住患者“最底线”

  半年多,400多居民受益大病保险

  与商业保险紧密结合,守住社会公平底线

  实现与基本医保无缝对接,托起大病患者“最底线”

  “没啥别没钱,有啥别有病”,老百姓这句最朴素的生活经验,反映的正是百姓多年来的“痛点”。看病,尤其是看大病,治疗费用高昂,可以说是一种灾难性的支出,很多家庭难以承受,因病致贫、返贫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切实解决看病贵、因病致贫问题,大病保险应运而生。今年1月,我市在城乡居保基本医保基础上新增再次报销的大病保险制度,当个人医疗负担累计超2.5万元部分,可给予55%的二次报销,为大病患者家庭结结实实地兜了底。

  如今,大病保险制度在我市落地已有半年多,运行情况如何?有没有真正兜住大病患者的“最底线”?近日,记者专门走访了市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记者 李凌灏 通讯员 朱永红

  大 病 保 险

  东城街道的王大伯是大病保险制度的受益者之一。前段时间,王大伯不幸罹患胃癌,确诊后多次在永康、杭州两地奔波求医问药,前前后后共花费了30多万元,基本医疗费用17.5万元,出院结账时获得基本医保报销12.5万元,大病保险报销4.7万元,自付费用大幅减少。

  值得一提的是,王大伯在办理出院手续,到医院结算窗口结账时,各种可报销费用都已结清,王大伯只需支付自负费用就行,省去了事后报销的麻烦。

  王大伯的儿子告诉记者:“我们之前只知道基本医保,不知道还有大病保险,办理出院手续时才知道还可以‘报了再报’,这样一来大大减轻了我们的经济负担。”

  据市合医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自今年1月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以来,截至7月,我市大病保险基金累计支付450万元,共为全市400余名城乡居民成功“兜底”,有效减轻了经济负担。

  大病医保起的是托底保障作用,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而落实大病医保,关键之处在于与基本医保之间的无缝对接。

  “只要参加基本医保,并符合规定的,自动就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了。”该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实际操作过程中不存在入了医保还要再入大病保险这个程序,可以说是“自动获得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制度与基本医保制度在我市已实现有效对接,两者衔接上不存在障碍。

  参保人员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因住院和特殊病种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政策内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保规定支付后,其个人累计(含单次)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2.5万元的部分,均可由大病保险再予以报销55%。年度累计报销最高限额为11万元。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从前期统计数据看,实行大病保险后,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支付的基础上提高了10%-14%。

  此外,我市还着力通过服务下沉、窗口前移提升服务质量,在各镇街区设立了大病保险医保窗口,为重点医院配备驻院代表,让老百姓办理参保缴费、转院备案、报销审核等各项业务均可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并进一步推进医保基金的精细化管理,让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享受到医保惠民政策,不必再为大病保险报销奔波。

  “我市的大病保险具体运作采用商业化,大病保险产品是商业保险公司的产品,具体运作也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人力社保局则作为引导者和监管者对其各项流程进行规范和监管。”市合医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我市的大病保险制度是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选定由太平洋人寿保险永康分公司承办。目前,该公司组建了专门的大病保险经办团队,受市合医办领导及指派,专职负责大病医疗保险报销业务。

  “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相结合,是我市持续深化医改的举措之一。同时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才能更好地提高大病保险的保障质量,守住社会公平底线。”在该负责人看来,将大病保险与商业保险紧密结合,可以充分利用商业机构健全的全国服务网络优势,建立异地就医服务监督机制,通过全方位审核有效控制虚假医疗消费。

  400多名居民获益,全市已赔付450万元


永康日报 特别报道 00004 2015-08-20 永康日报2015-08-2000007;永康日报2015-08-2000008;永康日报2015-08-2000020;永康日报2015-08-2000016;永康日报2015-08-2000013;永康日报2015-08-2000009;永康日报2015-08-2000011;永康日报2015-08-2000015;永康日报2015-08-2000018;永康日报2015-08-2000021;永康日报2015-08-2000014 2 2015年08月2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