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4名违法上访者依法被治安拘留
□通讯员 朱芳珉
近日,违反《信访条例》上访的应某等4人因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市公安局依法治安拘留。
5日,古山镇某村应某、胡某、王某、池某等4人因村务问题越级到北京上访,并聚集在北京市一敏感地区附近,而该地区为非信访接待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集会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
6日,市公安局及相关单位将应某等人带回我市。经警方调查,查实应某等人的违法行为,遂依法对4人做出治安拘留7日的处罚。警方提醒,合理的诉求应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反映,非正常上访并导致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