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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多项议题

  “名品”问世可获更大的“红包”

  □记者 陈晓苏

  本报讯 如新生儿问世能得到很多祝福一般,今后,永康“名品”问世也能获得更大的“红包”。30日,市长金政主持召开市十六届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永康市品牌发展扶持奖励办法》,与原有政策相比,扶持项目增多、奖励标准提高。

  目前我市拥有的有效注册商标超过3.1万只,其中,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10只、浙江省著名商标70只、金华市著名商标99只,位列全国商标百强第20位,在册经济户口注册商标拥有率保持在金华地区首位。

  之前,我市对国家工商总局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新认定的省著名商标、浙江名牌产品,一次性奖励20万元;今后,这一标准分别提高到120万元、30万元。而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的,每件最高可获奖励1万元;按马德里协定办理注册且一次性五个国家(地区)以上,或办理欧盟商标注册的,每件可获最高奖励5万元;企业收购境外注册商标的,可获每个商标实际支付收购额的50%补助,单家企业最高可得50万元。

  此外,我市新增四类扶持项目:对首次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称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的金华市著名商标和金华名牌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商标战略示范乡镇和示范企业称号的,也能拿到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品牌建设是质量强市和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而商标就是品牌建设的载体。”金政指出,政府理应加大“名品”培育力度,让更多自主品牌“炼化”为金字招牌,让“永康制造”走出本土、走向国际,更具市场竞争力,以此提升行业和产业的整体水平。

  会议还审议了《永康市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和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永康市第二生态公墓选址方案》《永康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实施意见》《永康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等议题。

  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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