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一轮会计证换证工作启动
持证人员应在证书失效前6个月内换证
□记者 田妙联 通讯员 翁美云
本报讯 29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新一轮会计从业资格证换证工作已启动,将于2016年年底结束。持证人员应在证书失效前6个月内完成换证。
据了解,自去年启动换证工作以来,我市已累计办理换证5000多本。为避免集中换证引起服务窗口拥堵,今年该局将采取分批、分步实施的办法。
对于2011年1月1日前申领的、全部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身份证是18位的新身份证的会计证,该局正在分批发送手机短信方式通知会计人员本人到365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换证,不符条件的则将不予换证。
若对自己可否符合换证条件有疑虑,会计人员可先梳理确保以下事项已办妥:会计证申领时登记15位老身份证没有更改的,应尽快携带18位的新身份证到行政服中心财政窗口办理身份证信息变更;凡网络继续教育与会计证原登记的身份证有新老冲突的,继续教育的信息是无法自动导入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的。进入“浙江省财政厅会计考试报名网”(http://kjzj.zjczt.gov.cn/)点击“会计人员信息查询”查看以前年度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否已全部完成。如未完成,则可点击“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
会计证登记的联络手机号要保持准确无误,如有变动,要及时进入“浙江省财政厅会计考试报名网”点击“会计人员信息查询”更改联系电话,方便及时收到财政部门的各类手机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