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浙江省永康市亮晶晶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周俊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案件(永劳仲案古字【2015】第8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地址:永康市古山镇人民政府315办公室)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送达后如不服本裁决,你单位可以收到裁决书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永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永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02)
2015年7月20日
公 告
浙江省永康市亮晶晶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周俊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案件(永劳仲案古字【2015】第8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地址:永康市古山镇人民政府315办公室)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送达后如不服本裁决,你单位可以收到裁决书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永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永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02)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