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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密集发布加大购房支持力度
公积金归集、发放均同比激增
□记者 李凌灏 通讯员 卢莉娜
今年以来,公积金政策发生密集调整。自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条件降低之后,管理部门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公积金运行进行规范,并进一步加大对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
下面,就一起来盘点一下吧。
日前,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是此次《办法》中的一项重要规定。除了30年这一限制外,借款人的借款期限不能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龄5年。
同时,在此前央行送出降息和定向降准“大礼包”后,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随即发出通知,自6月28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年利率从3.25%调整到3%,五年以上年利率从3.75%调整到3.5%。继前一次降息之后,公积金贷款利率再创新低。
据了解,这是自2014年11月至今8个多月时间的连续第4次降息。“单次降息,月供族对减负的感觉或许并不明显,但多次降息累加后,就能明显分享到降息'大礼包'带来的减负红利。”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另外,贷款门槛也大幅降低,自今年5月1日起,我市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建筑面积在144㎡以下)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房价款的20%,贷款额度调整为不高于房价款的80%;购买首套非普通自住房或已还清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首付款比例则仍不低于房价款的30%。
此外,为规范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以下简称个职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防范资金风险,7月1日起,个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必须连续缴纳(不包括补缴和逾期缴纳)金华市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1年(含1年)以上。
住房公积金半年数据发布 提取额同比增加24.1%
制图 蒋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