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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前是受害者

  三天后成害人者

  □见习记者 陈凯璐 通讯员 陈晗

  13日凌晨,古某来到花街镇一家网吧上网,顺手就将手机连接在电脑主机上充电。后来,古某睡着了,等他一醒来却发现手机丢了。花街派出所的民警就帮他找到了偷手机的人,拿回了手机。

  16日晚上,大屋村一名女子报警称,家里被偷了1300余元现金和一桶一元的硬币。17日凌晨1点多,民警在辖区一网吧内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让人吃惊的是,他就是三天前报案手机被偷的古某。

  据古某交代,今年27岁的他在我市没有工作。没钱用了,他就去偷。前段时间,他从武义县杨家村回到永康,经过大屋村时,由于电动车没电了,古某就在大屋村充电,顺便去附近转了一圈,发现一家“三棱管业”的店。他当时就感觉里面应该有东西可以偷。

  16日晚上7时左右,古某又来到了大屋村,看到“三棱管业”那幢楼好像没有人,而且三楼的窗户开着,就爬了进去。进到屋内后,古某回到一楼,在办公桌的抽屉内偷了1300余元的现金和一桶一元的硬币。

  目前,古某已经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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