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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正声明
我司XAL-083款儿童滑板车折叠结构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发明专利,申请专利号:CN201420522206.6;授权公告号:CN204368372U。且整车外观和折叠结构已列入浙江省休闲运动车行业协会维权委员会维权产品,维权号为:浙休车协第846号。凡未经我司授权许可,正在仿冒和销售同类折叠结构及外观的滑板车的企业和个人,请立即停止侵权和销售。否则,我司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注:永康市小小恐龙工贸有限公司四轮蛙式车折叠机构已获我司授权)
特此声明
浙江鑫宁工贸有限公司
浙江省休闲运动车行业协会维权委员会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