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告
永康市江南街道生活垃圾减量化配套设施工程于2015年6月26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将资格要求更改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自主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注册资金500万(含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具备的条件,并具有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资质、资格,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二、报名时间延至:2015年7月3日16时止
三、其它按原招标公告
永康市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
2015年6月29日
补充公告
永康市江南街道生活垃圾减量化配套设施工程于2015年6月26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将资格要求更改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自主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注册资金500万(含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具备的条件,并具有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资质、资格,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二、报名时间延至:2015年7月3日16时止
三、其它按原招标公告
永康市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