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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起全市禁行非“绿标”车

  尚有3.26万辆未取得“绿标”

  □记者 施娟

  本报讯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从7月1日起,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简称“绿标”)的车辆,包括黄标车和无标车将禁止在我市通行。其中,黄标车是指未达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未达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无标车是指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

  值得一提的是,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减少城市机动车污染,我市将非“绿标”车禁行区域扩至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道路,包括城市建成区及所有建制镇道路。也就是说,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道路实施24小时非“绿标”车禁止通行措施。在规定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汽车应当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并将“绿标”粘贴于汽车前窗右上角;对于未取得“绿标”、违规驶入禁行区域的禁止通行车辆,将由公安交警管理部门通过道路电子抓拍和路面现场执法依法查处。

  截至目前,我市已发放“绿标”18.28万份,仍有3.26万辆汽车未取得“绿标”。为方便通行,请车主尽快领取。目前,我市“绿标”的核发点有3处:市车管所(新车上牌时直接领取);双飞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车管所对面的安保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据介绍,加快淘汰黄标车是有效控制空气污染的重要手段之一。为推进我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市政府对符合条件的淘汰黄标车实行补贴,从7月1日开始至12月底进入最后补贴阶段,逾期将不再享受补贴,希望黄标车主抓紧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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