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添加柠檬黄
一卤味店被列“黑名单”
□记者 颜元滔 通讯员 沈阳
本报讯 近日,市食安办在永康食品安全网公布我市2015年第一期食品安全“黑名单”。名单涉及一家生产经营者,其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在生产卤味时违法添加柠檬黄。
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造成恶劣影响的”,应当将其列入“黑名单”管理。该卤味店在生产卤味时违法添加柠檬黄,被市场监管部门查获并移交公安部门。该店负责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刑事立案,已被移送起诉审查。
对被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监管部门除依法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将对其实行重点监管,并将其纳入社会信用奖惩系统,落实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