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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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6施先生来电:我们夫妻都是独生子女,婚后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我们还可以享受单独二胎政策吗?
市卫计局:现行生育政策放开的是“单独两孩”,之所以称“两孩”而非“二胎”,是强调生育的“数量”而非“胎次”。
“单独两孩”是指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第一胎非多胞胎,即可生二胎。“单独家庭”的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该家庭不再享受“单独两孩”政策。
本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做客”行风,为市民解答计生政策的相关问题。
134******89应先生来电:我和妻子都是农村户口,第一胎生的是女儿,计生办要求一年做4次复检。我想知道,这样的要求是否有相关政策规定。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员会等有关单位,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可以采用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方式进行管理。
依据我市人口计生关于变更再生育审批程序和启用《再生育孕情检测登记册》的通知:2009年4月1日起,再生育对象自领取《再生育孕情检测登记册》之日起,必须每三个月到计生服务站检查一次。
整理 记者吕高攀
一年四次
孕情复检
符合规定
第一胎生双胞胎
不再享受
“单独两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