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义务是
每个人的法定义务
![]() |
问:我姐弟共有三人,下有一个妹妹和弟弟,都已分家另过。前些天,父母突然决定把自己所有的房子和近10万元的存款全部给弟弟,但对父母的赡养由我们姐弟三人共同承担。我们姐妹认为既然财产都分给了弟弟,那么两老的养老、生活问题也应该由弟弟负责,而不应该由我们姐妹俩再负担责任。请问这样公平吗?我跟妹妹可以拒绝承担父母的赡养费吗?
答:根据《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同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从以上的法律规定中可以知道,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属于法定义务。至于父母将自己财产留给谁,那是父母对其自有财产进行处分的权利,作为子女不应以没有得到财产为由拒绝赡养义务。因此,即使在父母将全部财产留给你弟弟的情况下,也不能免除你们姐妹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古语说“百善孝为先”,对父母尽孝道是我们中国人应有的传统美德,不能因未得到父母财产觉得不公平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更何况亲情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
赡养义务是
每个人的法定义务
浙江思律律师事务所 李卓毅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