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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象谣言”最高可罚5万

  气象预报实行统一发布,鼓励转发传播

  □记者 陈晓苏

  本报讯 随着智能手机和网络的普及,原先依靠传统媒体获取天气信息的方式也逐渐被新兴媒体打破。渠道被拓宽也有弊端,一旦出现“气象谣言”,也会在短时间内被广泛传播。5月起实施的《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避免类似行为设下一道“安全门”,如若违规,将被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

  气象预报包括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办法》中明确,气象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由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向社会发布,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气象预报。非法发布气象预报的,或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不使用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提供的最新气象预报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而传播虚假气象预报的;擅自更改气象预报内容和结论,引起社会不良反应或造成一定影响的,也将面临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与传播的概念是不一样的。转发有信息来源的气象预报只是一种传播行为,并不属于私自发布。”市气象局副局长应冲雄表示,准确、及时地发布气象预报,对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气象预报之所以要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就是要统一口径由气象台对外发布准确的信息,然后鼓励各单位和个人转发这些预报信息。

  市气象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我市民间天气预报的行为较为规范,暂无因传播虚假气象信息受处罚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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