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宰生猪200头
夫妻俩被刑拘
凌晨私自屠宰遭查处
我市有4个定点屠宰场
市民买猪肉时请认准蓝印和红印
□通讯员 张羽青
7日凌晨3时,市公安局、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行动,取缔了一个位于城西新区王慈溪村的非法生猪屠宰点。
凌晨私自屠宰遭查处
4月下旬,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获得线索,发现城西新区王慈溪村有人私自屠宰生猪进行销售。民警立即对该屠宰点进行摸底排查,确定5月7日凌晨该屠宰点将进行非法屠宰,于是警方联合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展开行动。
当日凌晨3时,该非法屠宰点亮着灯。执法人员走进屋内,看到一名男子和一名女子正在进行生猪屠宰,猪放在地上,旁边到处是猪毛和猪血,一旁栅栏里还围着一头生猪。
两人看到执法人员,情绪非常激动,男子对着民警挥刀,女子将刀架在自己脖子上,并叫嚷:“你们都出去,不要动我的猪,不然我就自杀。”见此情景,民警一边耐心劝说女子,一边同男子说理,最终两人都平静了下来。
随后,民警将两人带回公安机关做进一步调查。农业执法人员当场扣押已屠宰的猪、冰柜内的猪肉和另一头生猪。
买肉认准两个印
经查,私自屠宰生猪的两人是夫妻,丈夫姓罗,妻子姓田,来自贵州。2000年,罗某一家人来到我市,以卖菜为生。为了多赚点钱,从2013年开始,夫妻俩从永康、武义等菜场拿猪肉来卖,但生意不是很好。为了节省成本,罗某动起了屠宰生猪的歪脑筋。
罗某以前在老家时也曾杀过猪,于是从2014年6月起,罗某夫妇从武义、金华、永康等地购买活猪进行屠宰,然后在周边菜场进行销售。据田某交代,他们一般两三天杀一次猪。截至目前,已私自屠宰生猪200多头,价值40余万元。此外,罗某还以每头60元的价格帮别人屠宰生猪。
目前,罗某夫妇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民警介绍,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市场上的生猪肉需要到定点屠宰场检验、屠宰。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目前,我市共有4个定点屠宰场,分别在城西新区、芝英、龙山、象珠。此外,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买猪肉时一定要认准蓝印和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