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戏下乡公益演出有新要求
团队需有相关演出资质
□记者 王伟建
本报讯 近日,市红梅爱心艺术团负责人应志强忙着注册登记法人资格,为艺术团“正名”。连日来,为了获得参加送戏下乡活动资格,我市21支文艺演出团队也正忙着这事。
据悉,今年以来,我市送戏下乡公益演出活动向文艺团队提出了新要求,即要求这些文艺团队必须取得法人资格,并且在参加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年检获资质审查合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
市文广新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要求参加送戏下乡公益演出的文艺团队取得法人资格,实则就是推动文艺团队完善相关演出资质,促使团队加强自身管理。同时,这也是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一个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