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可分割 买存量房有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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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传出诸多利好消息
□记者 陈晓苏
本报讯 8日,市长金政主持召开十六届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11个议题涵盖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房地产市场、养老服务业等多个行业领域。“给企业便利,给市民实惠。”讨论中,金政多次强调,各部门在政策制定时要解放思想,让政策得以落地,发挥效益,解决问题。
会议原则通过多个议题,意味着不久的将来,在我市,不论是企业主还是普通市民,都将得到不少实惠:比如,国有出让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分割;比如,购买存量商品房享受政府补贴;又比如,从事养老服务业、推行垃圾分类等工作,财政资金也有奖励等等。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出让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及转让政策的若干意见》,是对原有政策的扩充和完善,适用于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浙商回归创业创新园和各镇(街道)工业功能区范围内国有出让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分割及转让,包括整体转让和分割转让。
按规定,企业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含临时证);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或政策规定)实际投资额已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或完成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国有出让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方可进行分割或转让,同时在面积、宗数和出让时间要求上也有限定。
“分割、出让要区别对待。”金政指出,分割主要是出于盘活企业资产、满足融资需要的考虑,不改变现状使用的用地分割要求相对宽松些,但如果涉及分割后出让的,必须严格按照审批要求,也必须满足安全条件,新入企业也必须满足产业准入企业界定的要求。每宗工业用地可分割一次,我市还简化了分割程序,并对办结时限予以明确。
金政说,在分割工业用地使用权实现高效配置资源的同时,也不能放任自流,分割与出让不得突破规划、消防及环保等方面的底线。他要求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操作程序后抓紧下发执行。
在去年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的基础上,我市还将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补充意见》,其中购房补贴对象范围扩大,除原先引进人才、毕业时间在5年内的大学毕业生及其他政策补助对象之外,自文件开始执行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以前购买存量土地房产项目的购房人,市政府予以300元/平方米的补贴。所谓存量土地房产项目,就是指在今年12月30日前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即俗称的商品房、一手房。
此外,补充意见中还将明确已交付全部购房款或按揭购房银行已放款的新建商品房预告登记证与房产证具有作为学区房确认入学资格条件的同等效力。但是,可否满足房源所在辖区内学校就读要按实际学额和义务教育段招生办法规定执行。此外,同一套房不同户主享受入学资格的时间界限也有要求。金政要求将具体条款细化后尽早下发执行,切实满足群众合理的住房需求。
会议还审议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等多个议题。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