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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版:人才公示

2014年度永康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
及非公企业高层次人才享受政策补助公示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先行战略的若干意见(试行)》(永委〔2009〕14号)、《关于<关于实施人才先行战略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调整补充通知》(永组字〔2011〕11号)和《永康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2014〕29号)文件精神,经过公开自主申报、审核,并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享受政策补助的陈刚等109位同志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5年5月7日起到5月13日止,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享受政策兑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公示受理部门:市人才办(永康市行政中心1715室,联系电话:87101495);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永康市华丰中路19号劳动大楼5楼,电话:87172692)。

  

  永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七日


永康日报 人才公示 08 2014年度永康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
及非公企业高层次人才享受政策补助公示
2015-05-07 永康日报082015-05-0700007;永康日报082015-05-0700005 2 2015年05月0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