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深入打击金融犯罪,护航地方经济发展
一季度破案13起 挽回损失近千万
2015年,市公安局结合当前客观经济形势,制定了以打击恶意“逃废债”、缉捕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护航企业发展为中心工作的行动总方针,深入推进防范处置金融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更加积极有为的姿态主动护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已破获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及其衍生犯罪案件共9起,破获严重侵害企业权益犯罪案件4起,共计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为上百名受害群众挽回损失近千万元。
法律震慑连破大案
缜密侦办哄抢财物案
□通讯员 陈凯璐
法律震慑连破大案
针对有履行能力而不尽力履行债务的行为(也就是“逃废债”),市公安局在加强打击的同时,注重强化法律震慑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前段时间,经侦大队就成功破获两起“逃废债”案件。
3月2日,经侦大队在前期侦查的基础上,将龙山镇陈某抓获归案。经审查,从2011年5月开始 ,陈某以每月支付月利率1.75分至2分的利息为诱饵,以做生意缺少资金为由,向吕某、吴某、卢某等38人借款数千万元。
截至案发时,上述借款仍有3000多万元未归还,而其实际非法集资金额可能更大。目前,陈某因涉嫌诈骗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在专项打击严厉的震慑攻势下,3月3日,犯罪嫌疑人唐某主动到市公安局投案自首。据悉,自2012年以来,唐某以某投资公司的名义,与20多人签订国际期货配资协议书。他以高息为诱饵,非法集资2500余万元,所集款项被用于支付高额利息及挥霍,现已丧失还款能力。日前,唐某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缜密侦办哄抢财物案
去年年底,犯罪嫌疑人金某因债务纠纷,召集李某、徐某等30多人前往我市某公司哄抢设备和材料,致使该公司无法正常生产。案发后,市公安局立即抽调治安大队、西城派出所的民警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
因此案掺杂民事纠纷,案情比较复杂。为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市公安局就此案的定性问题,多次与市检察院、市法院等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并由市政法委牵头,召集公、检、法、司以及市法制办召开联席会议,加强集体会商,慎重研究。
根据会商意见,1月22日,市公安局对此案以涉嫌聚众哄抢财物罪进行立案侦查,并对金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此案已于2月4日向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据了解,此案的移诉,对类似哄抢企业财物的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严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针对一些企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市公安局一方面加强矛盾纠纷排摸化解;另一方面,主动加强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对接,从中发现线索,并予以打击。
2014年12月25日,市公安局接到市人力社保局移送的线索后,立即对我市一家公司法人代表池某拖欠公司员工工资186万余元的情况进行核查,并立案侦查。今年2月5日,经侦大队将池某抓获归案。
2月6日,市公安局对包工头俞某在承包某公司厂房及住宅建设工地等工程中拖欠工人工资300余万元的情况进行核查,并立案侦查。日前,俞某已被广西警方抓获。
截至目前,市公安局共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4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人,以实际行动维护和保障了劳动者的正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