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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第一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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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弱势群体 推进教育公平

我市出台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提高义务教育水平

发展学前高中特殊教育

  总体目标

  到2016年底,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以上,初步普及残疾儿童少年学前三年教育,初步满足残疾儿童少年高中段教育需求,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明显提升。

  近年来,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特殊教育仍然是教育的薄弱环节,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需改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水平不高,特殊教育教师数量不足,康复教师师资严重短缺,教师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不能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受教育需求,与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要求不相适应。

  近日,我市出台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通过实施该计划,加快推进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升特殊教育水平,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帮助残疾人全面发展和更好融入社会,使广大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优化办学条件,按标准配置设施设备。

  按照《浙江省培智学校教学与康复设施设备装备标准(试行)》要求,为特殊教育学校配置必备的教学与康复设施设备。

  扩大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

  根据我市适龄残疾儿童的分布情况,确定接受随班就读学生的普通学校教学点,到2016年全市每个镇(街道、区)学校建成一个标准资源教室,配备丰富的教具、学具等设备设施,满足随班就读学生个别化教育课程实施的需要。

  规范随班就读管理,提高随班就读工作水平。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注册的随班就读学生(含送教上门学生)执行同级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强化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作用,配备1名至3名特殊教育巡回指导教师,负责对全市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巡回指导。 

  大力推进送教上门工作。

  采用分片包干、就近送教,或者特教教师上门送教等方式,使每一个不能集中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在家接受教育和康复。

  合理确定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确保特殊教育学校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师生比为1∶3,学前和高中教育阶段师生比为1∶2.5,每30名学生配备1名食堂职工,寄宿制的特殊教育学校每20名学生配备1名生活管理员。在市特殊教育学校设医务室,按原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配置医务人员。根据残疾儿童的实际需要,可设置专职康复教师岗位。

  建设一支随班就读资源教师队伍。

  对连续三年以上接受随班就读学生在8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可增编配备1名特殊教育资源教师。在普通学校附设的特殊教育部(班)师生比为1∶4,每2个班配1名生活管理员。

  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工作。

  将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资源教师纳入本市中小学继续教育规划。重视非特殊教育专业教师的岗前、职后培训工作,重视培养特教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保障特殊教育教师的待遇。

  特殊教育教师享有本人基本工资(含基本工资提高10%部分,下同)15%的特殊教育津贴和省规定的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对从事特殊教育满10年的,加发本人基本工资15%的特殊教育津贴;满15年并在特殊教育岗位退休的,其所享受的特殊教育津贴计入退休金。普通学校中资源教师全额享受特殊教育津贴,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享受适当的特殊教育岗位津贴。

  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满足残疾儿童的教育需要。

  完善以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为核心,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服务等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

  重视特殊教育医教结合。

  教育、卫生等部门运用教育与医学等多种手段,实施教育与康复服务。改进教育教学方法,针对残疾学生的特点,开展个别化教育与康复训练,增强针对性与有效性。

  加强劳动技能和职业教育。

  鼓励和扶持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残疾人职业培训。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残疾人职业培训经费投入力度,在生产实习基地建设、职业技能鉴定、就业安置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和具体扶持保护措施。积极探索市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学校资源共享的途径和方法,努力提高残疾人职业教育质量。

  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进程。

  到2016年底,初步建成市特殊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弥补残疾人生理缺陷,提高残疾学生信息素养和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开展特殊教育研究。

  加强特殊教育教科研队伍建设,组织学校开展特殊教育教学研究,做好特殊教育教学实践培训。配备1名特殊教育教研员。

  深化内涵建设,努力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根据我市人口分布情况与残疾儿童的实际需求,市特殊教育学校开设学前班并指导全市幼儿园开展残疾幼儿的学前教育。逐步在接收残疾幼儿的幼儿园配备必要的教育和康复设施。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特殊教育机构。创造条件,组织医学、心理、特殊教育专家成立专家团,开展0岁至3岁残疾婴幼儿的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为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

  普通高中学校要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并大力开展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和创业能力。市特殊教育学校从2015年起逐步开展高中阶段职业教育。

  建设特殊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建立残疾儿童资料库,实现残疾儿童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实名制跟踪服务。建立残疾儿童入学鉴定专家团,由教育部门牵头,会同残联、卫生等部门,组织医学、心理、特殊教育专家成立专家团,对残疾儿童的健康入学状况进行鉴定评估。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将医学专家对残疾儿童的专项评估作为入学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

  建立残疾儿童科学康复的制度。

  推进医教结合,实现残障儿童教育与康复的有机结合。选派专业人士担任康复工作顾问,定期开展康复工作的巡视与指导。在专家的指导下,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为每个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制定个别化的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康复目标的达成。记者 楼蕲

  建立特殊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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