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衡教育资源 促进社会公平
![]() |
□本报特约评论员
薛建国
发展义务教育,政府部门要少做“造峰”的工作,多做“填谷”的工作。不开“空头支票”,不“空喊口号”,像永康一样,加大投入,维护公平,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回应人民的关切。因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热切期盼,也是实现优质教育、提高效率的先决条件。
教育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希望所在。发展教育一直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头等大事。据《永康日报》4月20日2版报道,该市今年投入教育基建项目资金实现翻番。这些钱怎么用?一是城区教育资源的扩容,二是城郊和农村薄弱学校的软硬件提升。可以说,走了一条正确之路。所谓“正确”,就是追求教育资源的均衡化。正如报道所说,教育资源均等化外在表现之一就是学校基础设施条件。
这些年暴露出来的教育之病,很大原因就是教育资源不均衡导致的,教育不公成了社会不公的主要表现形式。对教育的所谓“重视”,就是把优质教育资源集中在城区,集中在少部分可以出政绩的品牌学校身上,轻视基础教育和农村教育。
解决教育不公的出路在何方?首要的就是树立起“公平教育”理念,努力让教育资源的分布更加均衡,特别在义务教育阶段,无论父母职业还是钱多钱少,对一个孩子来说,都能享受到同等优质教育。
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各个地方都已形成自己的一批“重点学校”,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名校。这些中小学条件相对较好,师资力量相对较强,是家长们趋之若鹜、挤破脑袋都想把孩子送进去的地方。为了达到此目的,人们使出浑身解数,比金钱、比权力、比关系,而一些素质不错,但缺少这三种背景的家庭只能望而却步。
优质教育资源稀缺,亦易滋生腐败。家长为了能让孩子读上好学校,四处花钱求人打通关节,而某些手握这些优质资源的人则乘机捞钱。铲除这些腐败现象的根本,重要的一条路就是促进教育公平。一些地方人为划定“重点学校”,是不符合义务教育发展规律的,也违背了义务教育法的精神。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均衡发展”,强调的是“一致性”和“公平性”,原则上是不能有“重点”和“非重点”之分的。
教育资源不均衡是义务教育阶段较为突出的问题,也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对政府来说,应该多做谋划来解决这些问题,而不应固化甚至强化不均衡的现实。永康在加大教育投入时,把资源均衡放在核心位置,既考虑到城区教育资源的扩容,又顾及城郊和农村薄弱学校的软硬件提升,统筹城乡教育,目的是让所有孩子不但“有书读”,而且还要“读好书”。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面向教育公平的转变,也是迈向均衡教育资源,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一步。
发展义务教育,政府部门要少做“造峰”的工作,多做“填谷”的工作。不开“空头支票”,不“空喊口号”,像永康一样,加大投入,维护公平,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回应人民的关切。因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热切期盼,也是实现优质教育、提高效率的先决条件。
说到底,实现教育资源均衡的根本之道,不在别处,只在于决心与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