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义务教育段(幼儿园)招生政策出炉
城区学校招生5月启动
□记者 陈晓苏
本报讯 备受瞩目的义务教育段(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昨日出炉。记者从市招委会获悉,今年的招生政策,保持大稳定的前提下,有所变化,分别表现在招生启动时间、入学条件、学区微调和班额控制等方面。
相比去年7月启动的招生,今年义务教育段招生工作将提前到5月进行。其中,最早可启动报名工作的仍是各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为5月1日至3日,而此前任何公办、民办学校都不得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城区各公办学校包括永康四中、永康五中小学部和初中部在内,A类生(即4月30日前取得城区23个居委会户籍的起始年级新生及城区各公办学校施教区域内的起始年级新生)家长应在5月9日、10日带相关材料到相关学校报名;符合B类生申报条件,按政策规定可进入城区学校的新生,凭相关材料在本月29日前由相关部门或个人直接到市教育局教育科报名,经审核公示后统筹安排到各招生学校入学。
父(母)在城区有稳定职业且在去年12月31日前持有住宅类有效房屋所有权证的起始年级新生为C类生,在5月16日、17日带相关材料到房产坐落地址所属施教区招生学校报名。
人民二小、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初中部今年启动招生,城区教育资源实现扩容。人民小学实行一校两区的集团化办学模式,人民二小学区与其相对进行划分;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初中部施教区则与该校小学部对应,由此,民主小学、永康三中和永康中学的施教区有所调整。
“调整后,小学施教区与初中施教区基本对应,大体上,民主小学、解放小学和高镇小学对应永康三中,人民小学、人民二小和大司巷小学对应永康中学,实验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采用九年一贯制模式。”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说,非城区公办学校的招生工作6月中下旬开始。按照省基本教育现代化班额标准要求,今年各学校的班额也要相对缩减,原则上城区初中、小学班额分别控制为48人、44人以内,农村分别为45人、40人以内。
还有两类新生群体要特别注意。其一,今年起,外来人口随迁子女中的起始年级新生将按积分制入学,要求学生家长在施教区域内已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且获得100分以上的实有积分;其二,明年入学的C类生家长要注意,2016年开始,房产证取得的时间界限为上一年度8月31日,并要求持有人拥有的共有产权达到二分之一及以上。
对于非义务段的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将继续由各幼儿园自行组织、不划定学区,但要按照“阳光招生”的要求,严格按标准控制班额,招生方案需报教育部门备案。
(相关政策解读详见8—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