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矛盾纠纷必须依法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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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永康妇保微信发出的“医闹,你良心何在”一文,经朋友圈转发,短短一天时间阅读量超过了10万次,由此可见大家对4月16日发生在市妇幼保健院“医闹”事件的关注程度。
从市民和网友的声音来看,大家看待问题还是理性的。“患者家属的悲痛心情可以理解,但恶性医闹却不能容忍。”“发生医疗纠纷,患方不通过正常渠道解决,而是通过这样不理智、不合法的行为来发泄,这样于己不利,对事件的处理不利。”
的确,正如市民和网友所说,我市早些年就已经成立了医疗事故的调查处理机构,无论造成医疗纠纷的原因是什么,患者或家属都应该通过合法的程序去反映自己观点,维护自己的诉求。像这种极端又违法违规的方式,到公共医疗场所“打砸骂”,让医院救死扶伤工作不能正常开展,严重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的“医闹”行为,是必须严厉谴责、严厉打击的。
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社会发展进入了转型期,多元的利益诉求让各类矛盾凸显。总有那么一小部分人,碰到问题遇到纠纷就显得十分“浮躁”, 喜欢使用“暴力”的极端方式解决。发生工伤事故,不是通过合法程序去申诉,而是叫人去企业里“打砸抢”;发生民间借贷纠纷,不好好走司法途径,大规模组织人员上访,去道路上拦车;房价调整损害利益,不是理性对待市场变化,而是拉横幅冲击售楼处……不仅是“医闹”,我们身边还时不时有“房闹”“伤闹”等“闹访”事件出现。
这些“闹访”者大多法制观念淡薄,误以为“会闹的孩子有奶吃”“不闹不赔、大闹大赔”,面对纠纷问题,他们不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而是聚众闹事、非法维权,制造“闹访”事件。还有一些别有用心者,他们意在通过“闹访”来给对方施加压力,胁迫对方满足他们的种种要求。
“闹”能够解决问题吗?打、砸、骂等暴力手段,能维护应有权利吗?我市对“4.16医闹”事件的处理态度,相信大家知道了答案。
对于“医闹”事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经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表示对于采取“医闹”和“打砸抢”等处理医患纠纷的人员,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惩不贷,切实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利益。对于其他“闹访”行为的处置也一样,相关法律法规都有明文规定。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任何人、任何组织必须以法治思维、法治方法解决问题。我们打造法治社会,要养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矛盾和纠纷的习惯,而不是用“闹”的办法寻求重视和解决。那样的话,我们既无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违背了法律精神,践踏了法律,也不被我们的法治社会所接受。我们只有在发生矛盾,出现纠纷后,拿起法律武器,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理性地解决矛盾,还社会以公平正义。
“闹访”行为只能让我们与法律背道而驰,“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