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封匿名举报信说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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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张赤奎
如果举报内容属实,要按照相关规定对被举报的老师进行处置。反之,则由相关部门给予诬告者相应的惩戒,一方面还被举报老师和学校的清白,以正视听;另一方面也可以让学生家长引以为戒,“本着公平、客观的原则,举报的同时提供确实可查的事实证据”。
日前,一封反映城区某小学存在老师讨带学生现象的匿名举报信被寄到了市委书记徐华水的手里,徐华水当即作出批示,要求市教育局严肃查处此事。一封举报信,惊动一群人。然而,连续多天、多种形式的调查核实,结果却出人意料。该老师下班后就“宅”在家中,也没学生上门;随机找学生座谈了解,也没人反映这名老师有要求学生补课或家教的情况。调查期间,该老师并没有带生或家教行为(详见本报16日3版专题报道)。
有偿家教,早已不是什么新鲜的命题。但在我们国家现行的教育体制下,有偿家教又是我们每位老师、学生和家长十分关注的话题。尤其是长期以来“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观念误导了许多人,更催生了有偿家教的市场。
一封反映老师违规带生的匿名举报信,“惊动”了市委书记及教育部门的一群人,仅这一点,就足以看出市委、市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对违规带生的重视程度。这名被举报的老师有没有违规带生,匿名举报信是不是“诬告信”,从报道中我们无法得出明确的结论,但可以明确的是,在教育主管部门调查的这段时间,“该老师并没有带生或家教行为”。也难怪有人会存疑,“不排除老师曾经有过类似行为,却及时收手的情况”。
匿名举报信里的内容是否属实姑且不论,但教育主管部门对于有偿家教的态度却是明确的:有举报必严查“零容忍”。这番“表态”还是令人欣慰的,而这封匿名举报信也再次为我市教育事业敲响了警钟。
这里说的“警钟”,笔者以为有三层意思。
第一层意思,是为学校和教师队伍敲响了警钟。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教书育人是老师的天职。选择了教师这份职业,就应该将自己掌握的知识及为人处事的道理在课堂上“毫无保留”地教给学生,决不能将“私活”留到课后。说到底,有偿家教是一种有违师德的行为。同样,作为学校,更有责任严格执行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加强师德师风教育,维护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
第二层意思,则是针对教育主管部门的。仅仅做到“有举报必严查”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排查,一旦发现有偿家教行为,严惩不贷,真正做到“零容忍”。
还有一层意思,和学生家长息息相关。家长希望孩子学习成绩好些,总想在课外给孩子报个补习班,甚至主动找老师做家教,这本无可非议,也是人之常情。但换个角度想想,如果因此加重了孩子的学习负担,让孩子不堪重负,严重者会让孩子产生厌学情绪,反而得不偿失。这与我们国家提倡素质教育的理念也是背道而驰的。当然,这里也可能会有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少数“失德”老师受利益驱使,用各种名义变相拉学生做有偿家教。对这种行为,家长可以说是最知根知底的,更应该抛开所有顾虑,直接向教育主管部门举报。相信教育主管部门前番“有举报必严查”的“表态”,完全可以为家长“撑腰”。
再回到这封匿名举报信上,教育主管部门应该继续深入调查,直到事件水落石出。如果举报内容属实,要按照相关规定对被举报的老师进行处置。反之,则由相关部门给予诬告者相应的惩戒,一方面还被举报老师和学校的清白,以正视听;另一方面也可以让学生家长引以为戒,“本着公平、客观的原则,举报的同时提供确实可查的事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