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方岩核心景区文明敬香的通告
为提升景区环境质量,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决定自2015年9月13日(农历八月初一)开始实行方岩核心景区文明敬香。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景区内禁止销售、燃烧整支高度60厘米以上、直径1.5厘米以上的燃香,造成空气污染的捆绑香、塔香以及高度60厘米以上、直径12厘米以上、重量大于10公斤的蜡烛。
二、严禁携带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香烛产品进入景区。
三、游客、香客应在指定区域文明敬香,自觉服从景区工作人员管理。
永康市方岩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