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维权 关注民生 提高调处效能
市消保委去年受理消费者投诉996件
□记者 施娟 李凌灏
“突出消费教育,重视消费引导,健全监督机制、提高调处效能”,过去这一年,市消保委立足维权,关注民生,为服务我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做出应有努力。
积极开展系列活动
完善消费维权网络构建
去年3·15期间,市消保委积极组织开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新《消法》《食品安全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普及热点商品和服务的消费安全知识,揭露不良经营行为和消费陷阱,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据了解,仅3·15当天活动主会场就有12个职能部门、15家企业单位、4个行业协会、16名消费义工参与。现场展示2013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提供咨询服务,受理并处置消费投诉。另外,石柱、芝英、古山、龙山、象珠等5个分会场同时开展宣传咨询活动。该宣传活动共接受消费者咨询254人次,受理各类申诉、投诉224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95万多份。
除此之外,市消保委还积极巩固已搭建的维权协作网络,包括企业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维权监督站点、法律援助中心消保委工作站等,积极建立多部门联合维权机制,定期交流反馈消费维权工作,推动消费争议就地快速解决。
目前,全市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已建有消保委分会8个,消费维权监督站(点)69个,企业消费维权服务站24个,招募16名消费维权义工。2014年,农村消费维权监督员进行宣传活动13次,受理投诉20件,参与监督检查16次。另外,消保委充分发挥其社会监督职能优势,积极参与政府部门管理决策,阐述来自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
突显消费教育引导
提高消费调处效能
市消保委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他们还继续发挥消费教育学校、消费教育基地和基层“一会两站”的作用,及时开办消费教育大讲堂,送消费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商超、进企业、进农村,普及新《消法》,传播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知识和消费方式,进一步提高消费教育的引导力。同时,为配合我市“第十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开展,进一步提升经营者的诚信水平,推动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针对87家“消费者信得过”预选单位负责人,专门组织召开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培训与诚信示范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受理和调解消费纠纷,是消保委最基本的一项职能。2014年,市消保委进一步加强投诉处理工作的规范,努力提升投诉处理效能,使消费救助职责得到进一步体现。去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96件,调处92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6.79万元(其中,挽回经济损失万元以上案件15件,包括2件重大案件),发布消费提示3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