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50”社保补贴开始办理
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记者 陈智颖 通讯员 徐曰悦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就业处获悉,本年度的“4050”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现已开始办理。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在10月31日前携带《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到该处办理。
“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是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的一项惠民政策。凡劳动年龄段内的我市城镇非农户口的市民,只要男性年龄在50-60周岁、女性年龄在40-50周岁之间,且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或弹性工作等灵活就业形式,并由个人按规定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可申请社保补贴。补贴按照“先缴后补”原则,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此外,城区已转为非农户口的失地农民,如果已经享受过被征地农民政府补助的,则社保补贴不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