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读马尔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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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俊英
在被窝里夜读,对我来说,算是寒冷的冬天带来的一种愉悦。在2014年这个没有雪的冬天,我首次阅读马尔克斯。加西亚·马尔克斯是哥伦比亚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我跟他不熟,但他却是女儿小锦的偶像。小锦自从上了高中,就毅然将书橱中的偶像几米换成了马尔克斯。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小锦推荐的,我必须读。书中男女主人公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和费尔明娜·达萨相识于少年,两人情窦初开,却不得不分离,一个嫁作他人妇,一个过着浪子生活,直到暮年两人在一次船上旅行中才发现彼此深爱。可费尔明娜担心这桩情事会成为丑闻,于是弗洛伦蒂诺在船上升起代表霍乱流行的黄旗,宁愿永远漂流在航道上,以护送这段自我放逐但永不分离的爱情。
该书情感描写细腻,简直不像出自一位男性作家之手。书中传递过来的温暖,也不是电热毯所能产生的。这是一本难得一见的好书。缺点也很明显——30来万字的精装本,躺着看举得手酸。
意犹未尽之下,头脑一热我便看起马尔克斯最著名的作品《百年孤独》。这是一本在网络上被列为“死活读不下去的经典”。马尔克斯的文风被称为魔幻现实主义,这部作品中匪夷所思的描写和情节果然很多,但也没有传说的那般恐怖。死活读不下去,是人物不好辨认。那么大一个家族,六代成员,居然翻来覆去沿用两个名字:阿尔卡蒂奥、奥雷里亚诺。混乱不说,还难记——要不是抄书上的,我根本说不上这两名儿。名字的重复使用,其实喻示着家族男性成员的两种归宿:一是死于非命,一是陷入不能自拔的孤独中退化。孤独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烙印。
小锦书橱里还有第三本马尔克斯的作品:《族长的秋天》(也有译作《家长的没落》)。这书比前两本薄一些,该不会有手酸的烦恼,就读一读吧。谁知,这一次我可真被马尔克斯的魔幻现实主义给打倒了。
此书不用数字表示各章节的次序,或者说,根本就没有分章节,只有几个大段落,大段中间不分小段,其中一个自然段只有一句话,一句长话——长到52页!全文一路的逗号,罕有几个句号,其他标点符号全无。
更令人晕眩的是全书“似乎”都是人物的对话,用第一人称“我”来表述,但这个“我”并不固定。其中有一段我好不容易看懂了这个“我”是主人公尼卡诺尔总统的灵魂,也好不容易适应了把灵魂脱壳悬浮于半空俯视并喋喋不休地阐述着与自己躯体活动意愿并不一致的叙述方式,可下一段的“我”似乎又换人了……此即所谓的“多人称独白”。天啊,我快读到精神分裂了!《族长的秋天》令我情不自禁联想起毕加索的人物画。
相比较之下,莫言荣获诺贝尔文学奖,不仅是咱们莫大的荣耀,还是缪斯女神对咱莫大的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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