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建校务院务企务监委会
86所公办学校、幼儿园15日前完成组建工作
□记者 吕高攀 陈晓苏
本报讯 4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我市对校务、院务、企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方案进行专题研究,下一步将推进全覆盖工作。
按照要求,我市教育、卫生、国资等相关职能部门须迅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按时完成校务、院务、企务监督委员会的全覆盖;同时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全力精心打造,及时总结提升,以典型示范推动面上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校务、院务、企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重要意义,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迅速实现监督委员会在公办学校幼儿园、公办医院、国有企业的全覆盖。
据了解,校务、院务、企务监督委员会是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经验的深化拓展,受所在单位党组织领导,具体工作业务接受同级或上级纪检组织指导,按《党章》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是现行管理体制的补充和完善,是各项管理事项的参与者、建议者、审议者和监督者,是新形势下广大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管理和监督的一种有效途径,有利于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民主监督网络,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又讯 6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86所公办学校、幼儿园将在15日前完成校务监督委员会的组建工作,永康一中、职技校等8所学校还要争创校务监督示范点。
按照职责要求,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将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学校领导班子依法依纪履行职责,协助学校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对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决议执行情况,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制度执行情况,工作事务公开情况,廉洁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并主动收集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特别是当前权力下放,学校零星工程项目由学校自行招投标之后,组建校务监督委员会更有必要。”市教育局审计监察科工作人员说,校务委员会不仅要监督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学校物资采购、经费管理和使用及其他党务、校务、财务事项都属于监督范围,而全覆盖推进校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将成为教育系统强化“阳光校园”建设的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