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父母请留意:出生证明涂改即废
办理出生证时,务必先给孩子取好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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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申报户口的有效证件之一,不得随意涂改或任意盖章,否则均视为无效。可是,有些市民因为一时疏忽或者心存侥幸,在《出生医学证明》上更改信息,导致无法顺利给孩子申报户口。据市公安局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统计,2014年6月至今,我市共发生3起涂改《出生医学证明》的事件。
《出生医学证明》
不得涂改
办理出生证时
请先取好孩子的大名
□记者 章芳敏 通讯员 郎倩雯
《出生医学证明》
不得涂改
日前,市民李女士来到市公安局行政审批科给孩子申报户口。工作人员在查验《出生医学证明》时,发现在“姓名”一栏上面多了一个手写的名字。
原来,李女士在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时,尚未正式取好孩子的姓名。现在,她趁给孩子申报户口的机会,就把取好的名字写在了《出生医学证明》上。
可是,这样一来,这张出生证就失效了,不能申报户口。无独有偶,另一位孩子的父亲刘先生来给孩子申报户口,出示的《出生医学证明》上被调皮的孩子画了一个小圆圈。当工作人员告知这样的《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时,他非常惊讶。他以为,只要不涂改关键信息就没事,没想到一个小圆圈竟把出生证作废了。
像李女士和刘先生这样的情况,他们需要提供新的《出生医学证明》,才能给孩子上户口。如果在我市范围内出生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可以去妇幼保健院出生证办理中心办理。
办理出生证时
请先取好孩子的大名
去年年底,市妇幼保健院出生证办理中心的工作人员黄女士,接到公安局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来电,有人拿着盖了4个章的《出生医学证明》来上户口。
“4个章?”黄女士一听,觉得事情有蹊跷,就提出让当事人把这张证明拿过来查对一下。可是,那位当事人至今没有出现。
黄女士介绍,在2006年以前,《出生医学证明》如更改信息,确实可以到出生证办理中心重新盖章,就能继续使用。如今一旦有信息更改的情况,那张出生证就作废了,需要重新提交材料补办。
根据《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试行)》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出生医学证明》中的婴儿姓名,应当使用规范汉字,符合公序良俗,可以随父姓或者随母姓。被涂改或者私自拆切副页的《出生医学证明》,视为无效。
因此,父母在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时,一定要事先商定好婴儿姓名。同时,也要保管好《出生医学证明》,切忌在出生证明上涂改。婴儿出生后,家长应尽量在一个月内,带上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前往市妇幼保健院出生证办理中心办理。
据统计,去年前来市妇幼保健院出生证办理中心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有14000人。除节假日休息外,平均每天需办理70人次。“我们也曾多次强调,一再叮嘱孩子的父母一定要想好名字,再写到《出生医学证明》上,避免给孩子上户口带来麻烦。”黄女士说,“希望大家以后能更加慎重对待《出生医学证明》,千万不要随意涂写更改。”
制图 应桃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