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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时政新闻

市检察院启动节前羁押必要性审查

4名在押人员被特许回家团圆

  □记者 王导 通讯员 徐楠

  

  本报讯 “老婆,今年我们还是一起过年。” 15日下午,刚刚踏出市看守所门口,陈某给妻子打完电话后流下激动的泪水。

  在被羁押3个多月后,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收到了一份意外惊喜:市检察院决定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临近春节,市检察院启动了节前羁押必要性再审查制度,对处于审查起诉阶段的600余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再审查,4名在押人员被取保候审,得以在春节里和家人团圆。

  1992年出生的陈某来自贵州,几年前携妻儿来到我市务工。夫妻俩勤劳安分,眼看着孩子逐渐长大,工作也步入正轨,收入慢慢增加,日子一天天好起来。

  可是好景不长,陈某的孩子患上了某种重病,花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并负债10余万元。

  2013年10月底的一天,陈某顶不住巨额医疗费的压力,动起了歪脑筋,来到一住户家里实施盗窃,偷得笔记本电脑等价值18000余元的物品。

  2014年11月初,陈某被市公安局抓获归案,同年11月中旬,被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在市看守所。事后,陈某家人积极履行民事赔偿,交付了押金2.5万元,希望司法机关能从轻处理。

  1月初,陈某盗窃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在严格审查案件后认为,陈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事后民事赔偿积极兑现,再加上家庭情况特殊,可以改变强制措施。

  于是,在本次羁押必要性审查中,陈某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机会。

  “太谢谢你们了。”电话那头,陈某的妻子方某激动地向检察官再三表示感谢。

  据了解,从2012年开始,市检察院就启动了羁押必要性再审查制度,在春节、元旦、中秋等节日前,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处于审查起诉阶段的嫌疑人进行再审查工作,给予一些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影响力小的嫌疑人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们可以回家和家人一起过年过节。

  据统计,自2012年以来,市检察院每年过年前夕都启动节前案件羁押必要性集中审查工作,共有135名在押人员被变更强制措施,得允回家团圆。在今年市检察院变更强制措施的4名在押犯罪嫌疑人中,有3人为外地人。


永康日报 时政新闻 03 4名在押人员被特许回家团圆 2015-02-17 永康日报032015-02-1700018;永康日报032015-02-1700019 2 2015年02月1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