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去年发放
林权抵押贷款
2200万元
□记者 秦艳华 通讯员 王晓婷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去年我市发放林权抵押贷款2200万元,2012年至2013年共发放2035万元,三年总计达4035万元。
2012年7月6日,舟山镇高下杨村村民杨炳潘用森林资源办理贷款,成为我市首例办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村民。此后,我市积极推进林业金融创新,鼓励和推动林权抵押贷款,经过几年推广成效初显。
据悉,林权抵押贷款是指以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林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借款。2013年7月,《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出台,明确提出林农和林业生产经营者可以用承包经营的商品林作抵押。2014年10月,我市出台《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管理办法实施方案》,使森林资源变成可抵押变现的资产,打破长期以来银行抵押贷款以房地产为主的单一格局,实现了林业资源变资本的历史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