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除夕夜,烟花爆竹燃放致PM2.5暴涨15倍
主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全取消
如发现违规燃放者,市民可拨打8890、110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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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8日至31日城区空气质量指数(AQI)
1月28日
(腊月廿八)
1月29日
(腊月廿九)
1月30日
(除夕)
1月31日
(大年初一)
燃放不慎造成火灾和伤人事故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对空气质量造成不良影响,燃放不慎时还极易造成伤人事故和引发火灾。
“以后再也不放爆竹了,一不小心大拇指都被炸飞了。”市民胡先生伸出左手心有余悸地说。之前的一场意外让他印象深刻。2013年2月,胡先生家的新房落地,好友特地从外地捎带了价值3000多元的烟花爆竹当贺礼。办喜宴时,胡先生邀请亲朋好友一起燃放,没想到刚点燃的爆竹引火线熄灭。他上前准备重新点燃时,爆竹突然爆炸,伤及左手。经诊治,胡先生左手大拇指断裂并进行截肢,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燃放鞭炮受伤病患主要集中在春节期间,今年这类病人明显少于往年。”市一医急诊科医生柳化源说,往年春节期间医院都会接到10多起燃放鞭炮受伤就诊的病人,其中比较严重的一般有三四例,均是在燃放“开门红”等冲击力较强的烟花爆竹时,因燃放方式错误或躲闪不及而受伤。
另据悉,去年春节期间,市消防官兵共接到10多起火警,有七成为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除夕、初一两天内,我市共发生森林火灾100多起,在这些火灾中,大部分因上坟祭祖用火或燃放烟花爆竹引起。
今年“两会”期间,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出倡议:不放烟花爆竹,共享蓝天白云,以实际行动争当环保先锋,做一名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的文明大使。
近年来,我市积极引导市民文明过年。去年,城区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要求提高,规定不能在民宅内销售;今年,城区临时销售点将全部取消。
今年取消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
一直以来,我市对烟花爆竹市安全监管工作从未松懈:注重从严审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与定时巡查相结合的监管;2013年底,全面取消B类零售许可,并在去年开展B类产品撤柜普查;不久前,大批零售单位开展换证工作,实行专店经营。
资料显示,截至去年11月,我市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烟花爆竹零售单位252家。去年开禁期间,城区共设立30多家烟花爆竹临销点;去年市安监部门共取缔10多户违规存放、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淘汰50多家零售单位。
“市民在购买烟花爆竹时,应到安监部门核准的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销售点购买,切不可自行到外地购买非正规渠道的烟花爆竹。”市安监局行政审批科科长蒋炜青说,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经营进入旺季,今年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取消,这也意味着市区将买不到烟花爆竹。
其实,除了部门严厉监管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也有明确规定,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批发企业违规行为,除责令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外,还可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燃放烟花爆竹负面影响大,不仅噪声扰民严重,还影响人们出行,且产生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污染物,严重威胁大家的健康。”政协委员毛里强在“两会”期间提交了《关于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呼吁市民积极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导者,用安全低碳环保的方式过新年。
去年除夕燃放烟花爆竹致PM2.5升15倍
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去年春节前后的一组数据让你一目了然。
2014年1月20日至2月3日这15天内,我市空气质量可谓变化无常,1天重度污染,1天严重污染,2天中度污染,6天轻度污染,5天良好。其中,中度、重度、严重污染分别发生在廿九、除夕、年初一,主因是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空气质量变差。
2014年除夕至年初一,全市烟花爆竹燃放达到高峰,随之而来的是 PM2.5浓度的暴涨。PM2.5在廿九中午左右是每立方米46微克的低值。但从除夕开始,随着烟花爆竹燃放增多,空气质量开始走下坡路。
市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监测数据显示,PM2.5浓度在除夕16时至24时逐渐上升,16时的PM2.5浓度为每立方米160微克,23时PM2.5增至每立方米710微克,最高出现在年初一凌晨0时,PM2.5浓度升至每立方米2401微克。在这6个小时里,PM2.5浓度暴涨了15倍,直到第二天中午,才恢复到每立方米53微克。
“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觑。风力大、气温高等有利于扩散气象条件下,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细颗粒物扩散相对会快一些。否则极易造成严重雾霾天气。”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站长朱朝厅说,监测数据显示,每年1月、2月、11月、12月空气质量相对较差,这主要与天气等影响有关,燃放烟花爆竹更容易加剧空气质量恶化。
■短评
1月份警方查处2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事件
贡献绵薄之力 助力环保事业
临近春节,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频频发生,我市加大了整治力度。上月市公安局就查处了两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1月17日下午,江南街道某小区一户人家迎新娘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严重后果,被公安机关查处。
隔日,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城区华丰东路某户人家在迎娶新娘过程中,在门前空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燃放者已被依法查处。
“春节期间,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开禁期限还未最后明确,市民一定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城区内一律禁止燃放,开禁期间也要遵守相应的规定。”市公安局民警表示,去年共查处10多起违规燃放行为,今年若发现有人违规燃放,市民可拨打8890、110热线举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将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春节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是华夏民族千年延续的传统习俗,更是百姓表达喜庆的形式。然而,随着烟花爆竹燃放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如火灾、噪声、垃圾以及人身伤害等,燃放烟花爆竹越来越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还永康一片蓝天、给节日一方净土,已成为广大“两美”永康筑梦者的共识。
去年,我市上下齐心,投身轰轰烈烈的“五水共治”行动中,其目就为了还永康一片蓝天碧水。在这场全民参与的“碧水蓝天”战役中,刚刚闭幕的“两会”上,市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们积极化身环保先锋,加入“不放烟花爆竹 共享蓝天白云”践行者队伍中,共同助力“两美”永康建设。
为早日实现永城“碧水蓝天”美景,市委、市政府、代表委员积极在行动。作为永康人,我们应该以实际行动助力环保事业,为营造文明、安全、清新的宜居环境贡献一份绵薄之力,众志成城维护节日清新环境。
记者 秦艳华
制图 蒋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