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日报 数字报纸


09版:警界

女婿岳父争吵
迁怒执勤民警

多人阻碍执行职务
被警方依法查处

  □通讯员 钱莹璐

  

  近期,一些人为逃避查处或因情绪冲动等原因,使用暴力抗拒民警依法执勤、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据了解,自1月份以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共查处了6起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案件,行政拘留8人,刑事拘留4人。

  1月7日,在唐先镇唐先二村西街路口,王某与鞋店老板因赶集争抢摊位发生打架。民警现场处警期间,王某家属与鞋店老板再度发生冲突,导致现场调解无法进行,遂对涉嫌殴打他人的王某等人进行传唤。

  然而,王某家属以做生意为由,拒绝前往派出所,并以拉扯、扣挖等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导致民警手背受伤。随后,治安大队依法对王某等人进行了查处,最终王某和其女婿因殴打他人、阻碍执行职务被合并拘留11天,王某妻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拘留8天。

  1月13日,经济开发区某KTV,陈某等人酒后与KTV员工因送酒问题引发打架。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处置。当民警在调取监控了解事情经过时,陈某等人又对KTV员工拳脚相向。

  面对民警的阻拦,站在旁边的刘某、蔡某等人以推拉、抓打等方式阻碍派出所处警人员,导致处警人员嘴唇破裂、脸部受伤。随后,派出所、治安大队等支援力量迅速赶到,将涉事的王某等人全部传唤回派出所。之后,治安大队对陈某等5人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其中,犯罪嫌疑人刘某、蔡某、杨某等3人因情节严重,被刑事拘留。

  1日,王某因家庭琐事与岳父发生争吵。民警将双方隔离,并进行现场了解情况。而此时,因岳父言辞激烈,再度激怒了王某。冲动之下,王某欲上前殴打岳父,被民警及时拦住。结果,王某却将怒火转向民警,用脚踢民警,致民警受伤。现王某被行政拘留8天,并处罚款300元。

  警方提醒,民警依据110指令接处警、对违法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传唤、参与保卫等警务活动,皆为依法执行职务。群众遇到民警依法执勤,应积极配合,切勿以推搡、拉扯、殴打、拦车、冲击等方式阻碍民警执行职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永康日报 警界 09 女婿岳父争吵
迁怒执勤民警
2015-02-04 永康日报092015-02-0400002 2 2015年02月0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