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公告)
永康市总部中心十号路(金贸、金都大厦南侧)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向社会招标。现将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工程内容:本工程为永康市总部中心十号路(金茂、金都大厦南侧)工程,起止桩号为K0+000-K0+149.445,全长149.445米,路宽9米。路面结构层为65cm=4cmAC-13细粒式沥青砼+5cmAC-20中粒式沥青砼+6 cmAC-25粗粒式沥青砼+20cm厚6%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0cm厚碎石垫层。排水工程为D300-D500Ⅱ级钢筋砼管道安装及检查井砌筑工程等。
二、预算价:680511元人民币。
三、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由取得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四、①报名时间:2015年1月22日—2015年1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时止(周末除外)(报名详细事项请联系招标代理)。②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时止。③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2月6日上午09:00。(以上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六、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永康市总部中心金典大厦1楼工程科(4)办公室。
七、招标人联系电话:0579-83991305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968036315
八、施工企业报名所需资料:
1、企业介绍信和被介绍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介绍人需提供企业养老保险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 “三类人员”B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报名单位必须提供以上所有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永康市总部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