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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版:财富资讯

税费新政为微企送上新年红包

以销售额36万元企业为例,年可减免近千元

  近日,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消息,自今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小微企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这是我国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的又一举措。

  上门服务获赞

  永康农商银行“暖心行动”

  温暖特殊群体

  新政激发创业热情

  我市企业去年已享受免征

  □记者 王导

  

  “听说小微企业又有四项收费免征了,是不是真的?”6日,市民程高致电记者询问。

  

  新政激发创业热情

  记者发现,不少媒体已经报道: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消息,今起三年,小微企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这是我国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的又一举措。

  城西新区一家电动工具零配件生产企业负责人算了算,以往每个月按照所缴增值税额的3%缴纳教育费附加、2%缴纳地方教育附加费,按销售额的1%。缴纳水利建设基金,除去只有网吧、歌厅等文化企业才需要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之外,以年销售额36万元来计算(增值税税率按3%计算),该企业一年可少缴900元。

  “小微企业的经营压力更轻了。”程高正准备创业,平时特别关注利好小微企业发展的奖励政策。他说,近3年来,国家已对小微企业连续免征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有企业注册登记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等22项收费。这次再免征四项收费,无疑进一步激发他的创业热情,增强创业的信心。

  

  我市企业去年已享受免征

  6日,记者从市财政、国税等部门了解到,暂时还未收到新政策的具体文件通知。不过,程高的希望不会落空。因为新政涉及的与生产企业相关的三项收费减免,其实我市早在去年10月份就已开始施行。

  国税总局于去年出台了《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小微企业从去年10月1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而根据教育费附加征收条例,该项收费与增值税或营业税直接挂钩。小微企业在免缴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同时,也就相应地免去了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收费了,以及城市维护建设费等与增值税或营业税相关联的收费。

  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于10月30日出台的61号文件,则把水利建设基金的免征范围扩大到了“月销售收入或月营业收入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免征时限为去年10月1日至今年12月31日。

  业内人士认为,小微企业是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和促进市场繁荣的重要力量。处在产业链初始端的小微企业能否健康发展,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产业链的整体健康。税费新政是对全国小微企业的新年礼包,我市在这方面能走在前列足见市委、市政府对小微企业的重视。

  

  □通讯员 楼莹 潘晶晶

  

  “真没想到,这么寒冷的天,你们还专程赶到我家来帮我挂失社保卡,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日前的一个晚上,气温骤降,寒意逼人,但是西溪镇洪塘村卢阿婆的心里却是暖意融融。

  卧病在床的卢阿婆双手颤抖着从永康农商银行社保卡制卡中心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一张崭新的社保卡,激动地连声道谢时,附近村民也对该银行寒夜上门服务之举啧啧称赞。

  事情源于上月17日上午,一位花甲老人来到永康农商银行社保卡制卡中心,请求工作人员为其90多岁高龄的老母亲办理社保卡挂失业务。根据银行相关制度规定,银行卡挂失补办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但是考虑到社保卡持卡人的年纪大且腿脚不便的实际情况,永康农商银行特事特办,当天晚上,两名工作人员便带着拟好的挂失业务申请书,冒着严寒驱车30多公里,绕上崎岖山路来到洪塘村,为其办理挂失业务。

  近期,随着30万张社保卡发放到户,社保卡挂失现象也日趋明显。了解到部分有特殊困难的持卡人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不能亲自到社保卡制卡中心办理挂失手续的情况,永康农商银行积极开展“暖心行动”,对其提供特殊服务,主动利用晚上休息时间上门服务。据悉,永康农商银行共为20多名有特殊困难的持卡人提供了上门办理挂失手续服务,广大群众频频竖指称赞。

  美化树形 

  价增三倍

  6日,花街镇枫坑口村几名苗木工人正用铁丝为罗汉松造型,使其更显雄浑苍劲。苗木商方通说,他以每株800元的价格从武义购进这批罗汉松,移种在自家田里后,再对罗汉松进行重新造型,一年半载后,可提价三四倍。

  见习记者 徐庆丰 摄

  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条例:

  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通过12366系统进行“温馨短信提醒”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规范纳税申报,自2015年1月1日开始,我局将在每月征收期前通过12366系统进行“温馨短信提醒”,提醒您按时申报纳税和在缴税账户中存入足额税款以便扣税。如您的联系电话号码有变动,请及时到各分局办税服务厅进行修改,此后,我们的税企联系员将不再电话提醒您,请您随时关注12366短信并主动及时完成每月的纳税申报。

  对于逾期申报,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永康市地税局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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