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儿无辜,何故电我
我市查处一起电瓶捕鱼案
□记者 秦艳华 通讯员 徐跃钦
4日,市渔政管理站查处了今年首起大功率电瓶捕鱼案。作案人王某被没收电捕工具、10公斤鱼,并罚款2000元。
当天,8名渔政工作人员像往常一样,对永康江渔业水域开展例行巡查。途经城西李店段时,发现永康江上有人撑着竹排利用电瓶捕鱼。当工作人员亮明身份责令其靠岸时,对方却躲躲闪闪伺机逃逸。
渔政工作人员分兵几路,通过两岸上下游布控,迫使非法捕鱼者上岸受查。经调查,王某认为节假日期间,渔政检查会放松警惕,故带上150A汽车电瓶、多频变压器下江捕鱼,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被渔政人员当场抓获。
据悉,今年我市渔政管理部门将加强巡查永康江等主要河道。节假日期间,水务局照常安排人员值班,严查电、毒、炸等违规捕捞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