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日报 数字报纸


03版:第一重点

我市公积金贷款新政1日落地

三项新规利好购房者,还清贷款可认定首套贷

  □记者 李凌灏 见习记者 翁俏 通讯员 卢莉娜

  “最近在新闻上看到国内不少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都进行了调整,之前在永康生活网推送的微信上也看到了不少相关方面的信息,我们永康在这方面有没有什么动作啊?”

  “我的住房公积金已连续缴存10个月。最近想在市区买套房子,但按照现行政策缴存不满12个月,就还不能贷款。但我在网上看到郑州、广州等地都已经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只要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贷款。我想问一下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会不会做类似的调整?”

  近日,不断有市民拨打我市便民服务热线8890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相关问题。为此,记者专门致电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康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

  贷款缴存时限缩短至6个月 

  受益对象大幅增多

  今后公积金贷款“认贷不认房”

  三套及以上住房办理被拒之门外

  据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我市根据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进行了部分调整,并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下面,就让记者为大家解读一下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方面的政策变动吧。

  

  贷款缴存时限缩短至6个月 

  受益对象大幅增多

  

  按照《通知》要求,从2015年1月1日开始,职工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而按照此前规定,连续足额缴纳的时间为12个月。这也意味着很多缴存时间不足一年的职工,从1日起,就符合贷款申请条件了。

  此外,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现在我市缴存不满6个月且原缴纳地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已转移到我市的,根据原缴纳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后,若连续缴纳存满6个月(含)以上,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通过此次缩短贷款缴存时限,公积金贷款业务将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受益对象大幅增多,能让更多的缴存职工享受到低利率的贷款实惠。特别是刚就业的大学生群体,新政策的落地能帮助他们更快地解决住房问题。”该负责人表示。

  

  今后公积金贷款“认贷不认房”

  三套及以上住房办理被拒之门外

  

  “如果首套房还清了贷款,二套房就可以按照首套房的标准来申请贷款,这下我就买得起了。”此前一直筹划着买第二套房的刘女士,最近特别关注房贷新政的动向,此次新政一出,她就趁着元旦假期一连看了好几个楼盘。

  根据《通知》,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对家庭无房,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名下已有一套住房且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将按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但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不得办理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今后公积金贷款“认贷不认房”。

  “早在2010年,出于对房地产的调控,有关部门出台的文件要求实行支持首套、限制二套、严禁三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在该负责人看来,新规的实施,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的支持,符合其支持基本住房消费的原则。

  

  金华范围内异地购房可贷款 

  满足流动性职工需求

  

  《通知》中还提到,本省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金华市户籍职工,在金华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这也意味着在金华市其他县市工作的永康人,即使公积金在工作地缴存,想在永康购买住房时,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就可以选择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申请贷款。

  该负责人表示,当前,职工跨地区流动日益增多,许多人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却因当地房价过高等原因而选择回原籍购房,职工正常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却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政策,而这一政策的出台正满足了异地就业职工回原籍购房的需求,对于因工作而异地调动的职工也更加公平。


永康日报 第一重点 03 我市公积金贷款新政1日落地 2015-01-05 永康日报032015-01-0500007;永康日报032015-01-0500002;永康日报032015-01-0500004;永康日报032015-01-0500005 2 2015年01月0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