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交公营化改造最后冲刺
29日24时前交车可奖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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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交公营化改造动员大会现场 |
■记者 邱灵娟
公开信
“2014年12月31日前要全面完成城市公交公营化改造工作,从2015年1月1日开始,现在104辆实行单车承包经营运行的公交车将退出我市城市公交客运市场,104辆崭新的整洁环保公营公交车将正式上路服务。”24日,我市城市公交公营化改造动员大会召开,经过长时间酝酿的城市公交公营化改造“改造方案”也终于尘埃落定。
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城市公交公营化改造领导小组。该小组负责人强调,我市对签订“终止《单车承包经营合同》协议”的承包者给予了极大的政策优惠。对2014年12月29日24时前签订终止协议并完成相关交接手续的,每辆车还能一次性奖励6万元,每延期1日递减2万元,对2014年12月31日24时以后未签订终止协议并完成相关交接手续的不享受该项奖励。
记者:作为今年我市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城市公交公营化改造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焦点。那么,我市实行城市公交公营化改造总体思路是什么,可以具体说说吗?
答:可以。这次城市公交公营化改造总体思路是以法律为依据,政府作引导,国企为主体,按“终止承包合同、给予适当奖励、实行公车公营”原则,将原来单车承包经营权,由国企收回实行公车公营,彻底解决城市公交经营机制存在的弊端,为城市公交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体制、机制保障。
同时,落实公交优先发展的政策,加大财政资金补贴,加快公交总站、公交首末站、调度中心等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最终实现“六化”目标,即运行规范化、管理精细化、车辆舒适化、线路网络化、服务标准化、调度智能化,为老百姓提供更为安全、快捷、方便、舒适、经济的公共交通服务。
此次改造以永康市远通公交有限公司目前在运行的1、2、3、5、6、7、8路共计104辆公交车为对象。其中,1、2、3、5路52辆,6路22辆,7路18辆,8路12辆。
记者:我市城市公交公营化改造实施主体是谁?具体如何实施?
答:本次城市公交公营化改造将由国有企业市远通公交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按照“终止承包合同、给予适当奖励、实行公车公营”的原则组织实施。
所谓“终止承包合同”就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及远通公司与承包经营者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约定条款,远通公司在2015年1月1日终止与原承包经营者的承包合同,收回原承包经营者在指定线路上运营的车辆和承包经营权。
所谓“给予适当奖励”就是按照我市城市公交发展的历程和原承包经营者对公交行业所做的贡献,给予原承包经营者一次性现金奖励;对按规定时间交回车辆,退出经营的原承包经营者给予适当现金奖励。
特别要指出的是,我们此次的改造实施方案,对签订“终止《单车承包经营合同》协议”的承包者给予了极大的政策优惠:包括根据2013年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测算的年收益额,给予每辆公交车三倍年收益额进行分档补偿;减免老年人等优待乘车补贴、给予费税改革补助、减免部分承包款作为奖励等。对2014年12月29日24时前签订终止协议并完成相关交接手续的,每辆车还能一次性奖励6万元,每延期1日递减2万元,对2014年12月31日24时以后未签订终止协议并完成相关交接手续的不享受该项奖励。
所谓“实行公车公营”就是指公交车辆由远通公司出资购买,驾驶员与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按照公司规定统一发放,实行员工化管理;车辆运营收入和保险、维修、油料等开支均纳入公司统一核算,执行现代企业会计制度的产权明晰、权责分明、员工化管理的公司经营模式。
记者:我们报纸前期做过许多城市公交公营化改造的基层采访,对老百姓的心声、车主的诉求等都有一定的了解,也做过一些专题报道。城市公交公营化改造跨入“公营时代”已箭在弦上。其实,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是,一旦我市城市公交实现公营化改造,如何为他们提供更加环保、安全、快捷、方便、舒适、经济的公共交通服务?
答:为了给市民提供环保、安全、快捷、方便、舒适、经济的公共交通服务,城市公交公营化改造后我们将着力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加强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完善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公交总站、保养场、首末站、调度中心、换乘枢纽等站场建设,改变以往公交车沿街停放、将马路当首末站、在机动车道排班发车等公交“脏、乱、差”现象。
二是公交车全部更换成高档、环保的清洁能源公交车。公营化改造后,城市公交车将全部采用节能环保的LNG清
致全市人民的公开信
市民朋友们:
由于我市实行以单车承包经营为主的城市公交经营机制,碍于承包经营者的利益之争,城市公交路网布设、车辆维护、首末班执行时间、司乘人员服务水平等远远不能满足市民朋友出行需求;擅自缩减班次、缩短营运时间、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夏季高温不按规定开启空调、拒载老年人等恶劣行为时有发生,与永康“五金之都”形象极不相符。
为改变城市公交单车承包的经营机制,彻底扭转城市公交不良形象,满足广大市民朋友安全、经济、舒适、快捷的出行需求,市政府将城市公交公营化改造列为2014年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城市公交公营化改造将按“法律为依据,政府作引导,国企为主体”的思路,由国企永康市远通公交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永康市远通公交有限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终止承包关系、给予适当奖励、实行公车公营”原则,将原承包给个人经营的公交车收回,发给原承包者一定奖励,收回线路全部实行公车公营,让城市公交真正回归其本应有的公益属性。同时,远通公司还要通过完善配套设施、提升车辆档次,优化路网、站点布局,规范司乘人员服务,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和市民对公交服务的满意度。
城市公交公营化改造是公交回归公益属性,提高公交服务水平的必然选择,也是全市市民翘首企盼的一项惠民工程。但城市公交公营化改造工作涉及人员多,利益调整引发的矛盾冲突将非常尖锐,完成这项工作需要原承包经营者的理解、配合和全市人民的鼎力支持。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特别是原承包经营者理解和支持这项民心所向的工作。改造中识大体、顾大局,正确认识个人利益和公众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公营化改造顺利实施,重塑城市公交新形象。
对于不同的利益诉求,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表达。有关部门对这次公营化改造中扰乱正常公共秩序的非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为全面推进我市城市公交服务水平,重塑城市公交新形象,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永康市城市公交公营化改造领导小组
2014年 12月25日
洁能源公交车,提高市民乘车舒适性。
三是推行智能化公交管理。发挥交通运管指挥中心作用,着手安排实施与其他项目兼容配套的IC卡项目,筹划实施“出行信息查询系统”项目,方便群众出行。
四是优化线路站点设置,增加车辆投放量,加大车辆运行密度,提高公交线网覆盖率,缩短公交线路运行长度,延长运营时间。使公交线网覆盖率、线网密度、发车间隔、车站设施等达到国家相应标准。
五是暂时保持目前票价不变,确保老年人乘车减免等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六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强化规范管理。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实行精细化管理,做到“三定”:定人、定岗、定责;加强驾驶员文明安全服务培训教育,强管理、严奖罚;统一驾驶员着装和文明服务礼仪、用语。
记者:我们采访中也了解到,有少数承包经营者为了在本次公交车公营化改造中获得最大利益,因而可能会采取一些过激的做法。对此,你有何看法?
答:我们认为城市公交公营化改造是公交回归公益属性,提高公交服务水平的必然选择。金华市范围内的其他县市都已经先我市完成改造。我市城市公交公营化改造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与原承包经营者终止承包经营关系,必然会对原承包经营者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部分承包经营者一时有想法、想获取一些经济补偿是可以理解的。
对此,我们在制定方案时在依法、合理的前提下,会考虑原承包经营者对我市公交行业做出的贡献,给予一定奖励。在改造过程中,我们将耐心细致做好承包经营者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配合做好这次改造工作。如有不同意见,各承包经营者应依法依规通过正常渠道提出合法合理的诉求。同时,我们也希望承包经营者顾全大局,不信谣言、不等待观望,支持我们做好这次改造工作。
记者:有承包经营者提出,其经营的车是从别人手中高价买过来的,因此公交车经营权是我自己的,本次公交公营化改造,奖励标准不应低于当时“市场价”。对此,你如何看待?
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城市公交经营权,是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过行政许可的方式许可给相应资质的客运企业进行经营,经营企业在许可规定的期限内享有经营权。经营权不是通过市场买卖取得的。
为此,市政府2004年12月30日发布《关于严禁非法转让公交车、出租车、人力客运三轮车经营权的通告》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私下转让城市公交车等经营权,其后运管所也多次在《永康日报》上刊登公告。私下炒卖公交车经营权是违法行为,所谓的“市场价”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