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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版:财富·新闻

群升集团
光伏发电项目
上网电价获批

  ■记者 李凌灏 通讯员 钱林锋 李响阳

  

  日前,记者从市发改局获悉,浙江群升集团有限公司市经济开发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2万千瓦时)自用有余上网电量的上网电价已获省物价局批复。其中,自并网发电之日至今年8月31日之间的电量,按每千瓦时0.469元(含税,下同)结算;9月1日起的电量,按每千瓦时0.458元结算。

  早在2011年,群升集团就投入7000多万元开发金太阳示范工程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建在综合楼顶,由9个380伏光伏发电子系统组成,总功率达1800千瓦,年发电量可达147万千瓦时。2012年,该公司再次扩大规模,动工建造2万千瓦光伏电站,并于去年12月底实现并网发电。

  据介绍,过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于缺乏成熟的商业运营模式、前期投资成本偏高、回报期过长等因素导致推广速度较慢。但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推广力度,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国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国家电网公司明确“接入免费、全额收购”。

  在此基础上,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豁免分布式光伏应用发电业务许可等放权政策,同时还实施了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省政府再补贴0.1元/千瓦时的补贴政策。目前,根据国家能源局统一要求,金华市和我市的相关扶持政策也在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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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项目
上网电价获批
2014-12-23 永康日报062014-12-2300040 2 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