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化促党风廉政建设
落实“两个责任”深化“三转”工作专题访谈(一)
编者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并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为贯彻落实上级要求,今年以来市委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制度的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制度的意见(试行)》和《进一步加强镇(街道、区)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制度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进一步营造我市各级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织聚集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浓厚氛围,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市纪委联合本报开展“落实‘两个责任’ 深化‘三转’工作专题访谈”活动,邀请部分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结合实际谈认识体会和工作举措。
■记者 吕高攀
记者:作为党委书记,如何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
朱飞勇(东城街道党工委书记):党委主体责任,首先必须明确党委所处的主角地位、所起的主导作用、所担当的主管责任。党委不仅是责任主体,更是建设主体、工作主体,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当好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狠抓案件查办,形成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高压态势。同时,作为 “第一责任人”,要从组织责任、教育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示范责任等方面入手,做到带头谋划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带头督促检查,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评,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全面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管自身、作表率的责任。
胡浩(石柱镇党委书记):主体责任首先是一种政治责任,党必须管党、治党必须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毫无疑问是各级党委的责任。落实主体责任需要党委班子同心协力,发挥好集体作用,做到思想“合心”,工作“合力” ,行动“合拍”。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首先党委书记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教育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要常研究,常部署;经常抓,抓经常;具体抓,抓具体,同时还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要层层传导压力,使主体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真正落到实处。
记者:纪委书记如何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履行好监督责任?
施祖东(江南街道纪工委书记):按照“三转”要求,我们对纪委书记、副书记的分工进行了明确,目前,书记、副书记和一名委员实现了专职。同时,进一步厘清纪检工作职能,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履行好监督责任主要有:一是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协助党委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监督班子成员按责任分工落实“一岗双责”,积极主动抓好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三是聚焦主业,抓作风、强问责,对辖区内违反党纪政纪的党员干部严肃予以处理。四是加强辖区内基层站所的协调、合作,建立完善相互间组织协调、日常沟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办案、案件反馈等工作制度。
周浩本(西城街道纪工委书记):履行好监督责任,一是必须规范工作流程,我们健全了信访调查、案件查办、案件审理等工作流程,完善责任体系,强化内部监督,最大限度公开监督检查信息,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二是必须提升业务能力,通过邀请市纪委业务骨干为纪工委委员讲解业务知识、派纪工委委员到市纪委顶岗培训等方式提升自身业务能力。三是必须突出工作重点,注重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村(居)监委会工作机制,充实村(居)纪检队伍,着眼于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聚焦重点岗位和重点对象,加强廉政教育,强化监督检查,敢于亮剑,确保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