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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版:天下新闻

“权力掮客”丁书苗被判罚25亿

以行贿罪、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没收财产2000万元

  丁羽心,女,1955年4月8日出生于山西省沁水县,汉族,小学文化,博宥投资集团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于2010年12月24日被监视居住,2011年6月23日被羁押,同年7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0年间,丁羽心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违反国家规定,直接或通过胡斌、郑朋、郭英(均另案处理)等人,与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商定,采取有偿运作的方式,由丁羽心等人帮助该23家企业在57个铁路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中标。中标后,丁羽心、胡斌、郑朋等人以收取“中介费”等名义向中标企业或从中标企业分包工程的施工队收取费用,违法所得共计折合人民币30余亿元,其中丁羽心违法所得数额共计折合人民币20余亿元。

  2004年至2011年间,丁羽心通过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获取巨额不正当经济利益。为感谢刘志军的帮助,丁羽心采取为刘花钱办事的方式行贿4900万元。

  2009年至2010年间,丁羽心通过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原主任的范增玉(另案处理)谋取了不正当利益。为感谢范增玉的帮助,自2009年6月至2010年9月,丁羽心先后38次向范增玉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4013.4388万元,其中范增玉以购房需要用钱或急需现金办事为由索要人民币880万元。

  丁羽心于2010年12月24日被抓获归案。案发后,丁羽心行贿犯罪获得的不正当财产性利益和非法经营犯罪的违法所得已基本追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丁羽心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且行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丁羽心还违反国家规定,严重扰乱铁路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实施非法经营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违法所得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依法亦应予惩处,并对其所犯二罪并罚。

  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丁羽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亿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罚金人民币25亿元。

  丁羽心在“铁网”中“吸金”过程,令人瞠目,将一个“权力掮客”的角色演绎得淋漓尽致,也引发人们对“权力掮客”现象的反思。

  所谓“权力掮客”,就是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牵线搭桥,并且从中捞取好处的人。北京大学等有关法律专家分析认为,“权力掮客”专盯那些手握重权的人,然后利用人脉关系,打通政商渠道,大肆进行钱权交易,甚至出现职业化趋势;他们“帮助”官员降低受贿的风险,同时也加剧了官员腐败。他们不仅已成为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的“催化剂”,同时也是破坏市场秩序的“毒瘤”,必须严厉惩治。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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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丁羽心(丁书苗)在庭审中。

  先抓女儿 再抓母亲丁书苗

  据报道,刘志军被抓的直接导火索就是这起非法经营案,而最早被抓的也是这起案件的第四被告人侯军霞。

  2010年7、8月间,有关部门了解到,某大型国有企业在中标铁路项目后,从账外划给了丁书苗的公司约1亿元。当时,国家审计署正在对京沪高铁进行例行跟踪审计,上述国企也参与了京沪高铁项目,有关部门因此将线索提供给审计人员,审计署随后对该企业展开延展审计,这家企业很快承认钱打给了丁书苗,并表示这是招标潜规则。

  丁书苗为何有如此惊人的能量,能从第一层的“大总包”中获利?她与刘志军极为密切的关系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并在内部立案继续调查。

  但办案人员没有立即控制丁书苗,办案人员发现,具体运作中标该项目的是一个名叫侯军霞的人。

  起诉书显示,2010年12月24日,北京警方将侯军霞抓获归案。侯军霞被抓后,很快供出其背后“推手”,那就是她的母亲丁书苗。2011年初,丁书苗被警方抓获归案。丁书苗归案后,又供出幕后真正的“推手”刘志军。2011年2月,刘志军被双规,至此,这起惊天大案终于案发。

  卖鸡蛋小贩 结识刘志军发迹

  自2011年1月起,丁书苗被带走接受调查,便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但鲜有丁的消息传出。媒体更多报道的是,这位女商人发迹的传奇经历,这位识字甚少的女商人,20岁时做过小贩卖过鸡蛋,30岁开始搞煤炭运输,40岁时结识刘志军,成为火车运输指标贩子,此后其“生意”进入巅峰,直至56岁时被调查人员带走。

  今年4月17日,丁书苗的女儿侯军霞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从而拉开了刘志军系列案件审判的帷幕。

  据检察机关针对被告人郑朋、胡斌、甘新云、侯军霞、郭英的起诉书中称,2007年至2010年间,郑朋等人伙同丁书苗,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偿方式帮助中标。

  随后,丁书苗通过铁道部相关人员干预招标,先后为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铁十局、十三局、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投标公司中标了“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3标段”、“新建贵阳至广州铁路站前工程8标段”等50多个铁路工程项目,非法经营数额1788亿余元。

  该起诉书称,2007年至2010年间,刘志军为帮助丁书苗推荐的企业中标铁路建设工程项目,非法干预招投标,指令铁路部门工作人员具体落实,最终使丁书苗推荐的23家企业先后中标50多个铁路工程建设项目。

  备受关注的“权力掮客”、山西女商人丁书苗(本名丁羽心)案件一审“落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6日一审公开宣判,以行贿罪、非法经营罪判处丁羽心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罚金人民币25亿元。

  女承母业 涉9工程367亿元

  通常情况下,丁书苗在掌握确定有把握中标的项目后,委托郑朋、胡斌等人寻找投标企业,并按工程标的额度的1.5%-3.8%收取“中介费”。郑、胡二人与投标企业协商时,往往在丁书苗的抽成基础上添加自己的收益预期,然后报价。丁书苗没有掌握的招投标项目,建筑企业也会主动联系郑朋与胡斌,让他们帮忙为中标活动。

  在这个链条中,被告人平行于彼此,互不相识。他们与丁书苗保持着单线联系,每个环节也只能联系到上一层“中间人”,再深一层的“中间人”身份无从得知。后期,丁书苗涉事不再方便出面,“收钱人”的角色由其女儿接过,侯军霞因此卷入此案。

  起诉书显示,侯军霞帮助母亲丁书苗共运作中标9个铁路工程项目,非法经营数额高达367亿元。检方认为,侯军霞属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期待“丁书苗式”重判

  让行贿者“不敢送”

  高铁一姐丁书苗16日被判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5亿元。其中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非法经营罪判处15年,并处罚金25亿。

  这么高的刑期和这么巨大的罚金,应该是目前国内企业行贿所受到的最高惩罚。联想此案是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及新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之后判决,明显感觉这样的判罚,正是国家反腐败法制化的最好实证。

  过去,刑法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明显轻于受贿罪,导致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重受贿、轻行贿’现象,使得对受贿、行贿的惩治存在明显的“剪刀差”,惩治贿赂犯罪时一手硬、一手软,导致行贿犯罪高发。而现在丁书苗因行贿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这样的判决无疑会对其他行贿者起到相当的震慑作用。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提高了放宽行贿处罚的门槛,也正是基于这样的现实考虑。

  同时,在现实的贿赂案件查处过程中,行贿人往往通过贿赂官员获得了巨大利益,但由于以前立法缺失,没有通过财产刑这一法律手段加大对行贿人的惩治力度,难以使行贿者“吐出”不当获利,导致“行贿一次、幸福一世”、“一人坐牢,全家享福”的畸形现象并非鲜见。

  这次丁书苗被处罚金高达25亿,把吃进去的全吐出来,足以让行贿者“竹篮打水”,势必会让行贿者掂量掂量行贿成本,不敢轻易出手行贿。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把贿赂犯罪对象由财物扩大为财物和其他财产性利益。而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也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这些举措有助于完善反腐败法律规定,将腐败犯罪的“全环节”纳入惩治范围。期待这些法律能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法律高压,也期待“丁书苗式”的重判,能对行贿者形成“不敢送”的震慑。


永康日报 天下新闻 11 “权力掮客”丁书苗被判罚25亿 2014-12-17 永康日报112014-12-1700022;永康日报112014-12-1700005;永康日报112014-12-1700006;永康日报112014-12-1700023;永康日报112014-12-1700007;永康日报112014-12-1700020;永康日报112014-12-1700019;永康日报112014-12-1700004;永康日报112014-12-1700021;永康日报112014-12-1700002;永康日报112014-12-1700003 2 2014年12月17日 星期三